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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自主權利法"開跑 醫改會推廣認識預立醫療照護

記者:歸鴻亭 時間:2019/3/16 下午 03:09:18
 《病人自主權利法》今年1月6日上路,衛生福利部公布第一波可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名單,共計77家醫院,大家都準備好了嗎?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劉淑瓊(左)與推廣安寧演講上百場的許禮安醫師(右)。(歸鴻亭攝影)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與老人機構協會合作,邀請整年全國走透透、推廣安寧演講上百場的許禮安醫師,在全省12家老人長照機構展開系列講座,與老人、家屬及工作人員談如何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預約美好告別,以彌補目前政府只在醫院「守株待兔」受理自費門診諮商的不足,今日首場講座在台北中山老人住宅登場,同步舉辦座談會。

 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表示,講座內容除許禮安分享在醫療現場遇過的各種悲喜安寧故事外,醫改會將根據實地調查揭露《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後收費等諸多亂象,同時,老人協會也會從第一線服務銀髮族的實務經驗中,提出老人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可能遇到的困境、期待協助,讓老人有機會拒絕「一路拖磨救到掛」,達成在地好命善終的心願。

劉淑瓊說明推廣認識預立醫療照護的意義。(歸鴻亭攝影)
 許禮安則指出,當醫師26年從事安寧療護22年,發現人的一生中難免要遭遇生離死別和挫折打擊,失落、悲傷、憂鬱、沮喪都是因為不幸的遭遇而引起的正常情緒反應,在安寧療護服務過程中病人與家屬應該重新看待悲傷這件事,因為將來每個人都會用得上。

 《病人自主權利法》是為尊重病人意願,不強加醫療措施延長生命,讓生命回歸自然善終,是不靠加工醫療的方式去延長生命,它的核心價值是尊重病人,由病人衡量自我生命品質價值觀後,可以自主決定要「接受、撤除、拒絕」對自己無益的醫療措施,為歐美所認可的普世人權。

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比較,《病人自主權利法》更符合人性。(歸鴻亭攝影)
 與推動近20年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比較,《病人自主權利法》若要在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時、極重度失智時,能夠拒絕特殊醫療。而不是只有簽署安寧條例的意願書(俗稱DNR)就好,醫師仍然需要確診成為「末期病人」時,才能不執行維生醫療或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所以如果想要做好事先安排,在未來能有明確的醫療指示與決定,無論想要或不想要接受醫療照護。都歡迎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並即時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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