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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要你輸在起跑點! 長高食品廣告近5成不合格

記者:歸鴻亭 時間:2018/9/28 下午 05:48:49
 「孩子,不要你輸在起跑點上!」是許多父母對孩子成長的期待,因此,長高的偏方和廣告就格外受到父母的關注。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說明坊間長高食品廣告近5成不合格。(消基會提供)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4月底,接到消費者諮詢,表示看到來自日本超流行的長高法,宣稱「【孩子真的長高了!】成為高個子一員,連專家都推薦、讓孩子在1年內就長高12公分的方法!!如果想讓孩子長高的話就不要再猶豫,立刻嘗試吧!」的廣告,請該會瞭解該廣告的真實性。

 消基會即函文食藥署,經食藥署轉台北市衛生局查覆略謂:「『Dr.高人一等』食品廣告涉及誇張易生誤解,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本局業依法處分在案。」為此,消基會爰於8月間進一步調查市售宣稱「長高」的食品有否前述相同或類似的標示宣傳或廣告的情形。

 這次調查是針對網路上的增/長高保健食品,進行食品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採樣。抽樣的11件樣品,各樣品食用形式不同,單位為瓶裝或藥丸顆粒,所以,每1單位價格介於4.7至587元之間;為達價格比較的基準點一致,再以一個月之食用量概算金額,每1個月使用量約介於565至8,800元之間,價差極大,6件樣品符合「認定基準規範」;其餘5件樣品不則分別有涉及醫療效能或誇張、易生誤解詞句,近5成不合格。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違反《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的業者,依現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涉及誇張或易生誤解者,可處以開罰4萬至400萬元罰鍰,涉及宣稱醫療效能者,主管機關可處以60萬至500萬元罰鍰。

 由於裁量範圍,各縣市政府認定標準不一,為遏止違規廣告影響民眾健康安全及消費權益,衛生福利部於107年5月7日公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統一訂定處理原則,讓地方衛生單位有所依循,對於違規廣告不實的累犯將按次提高罰鍰額度,同時也會依「行為人故意違規」及「廣告內容明顯引起民眾錯誤認知」加權計算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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