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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華網案拖近10年 受害藝術家期盼文化部長李永得多予關心協助

 全球華人藝術網利用文化部補助「臺灣百年藝術家傳記電子書」及104、105年「臺灣新銳藝術家特輯」名義,以不當手段取得藝術家著作授權,損害藝術家權益一事,文化部年初發出聲明,表達支持該案藝術家以法律行動保障權益,但受害數百位藝術家經過多年被全華網詐騙,壓力極大,雖然目前訴訟持續進行看似樂觀,但經過近10年煎熬,許多受害藝術家醞釀是否採取較激進行動,建議文化部多予瞭解關心。

文化部長李永得親自說明全華網案件發展近況,以釋藝術家疑惑。(歸鴻亭攝影)
 文化部日前發出新聞稿,說明為支持本案藝術家以法律行動保障權益,提供各項協助,其中法律諮詢服務是從鄭麗君部長時代就已經安排的,真正增加的是部分受害藝術家委託律師進行訴訟,針對本案過去及未來進行司法程序,造成重大負擔之藝術家,將提供急難救助之補助。

 此案受害藝術家分資深百大與年輕新銳兩大類,總數超過5百位,全華網以詐術取得幾乎是藝術家作品終身賣身契的「同意書」,自以為得逞卻在事件爆開後在法院接連敗訴,看似受害藝術家可以解套,但許多位資深藝術家認為,無論已經由義務律師協助或自行付費進行訴訟的藝術家截至去年底只有約兩百位左右,尚有許多沒有出面的藝術家,就算該案能夠勝訴,對尚未提告的藝術家並無法保障。

 藝術家討論後意見紛紜,「吾等一干受害人殷殷引頸僅文化部提告,未知何時」、「部長曾公開宣示,要為受害藝術家主持公道,由文化部提告,捍衛藝術家權益」,並猜測「部長義正詞嚴宣示,可能受到壓力,只好讓藝術家任人宰割」,甚至還有聲音「如果來支持年輕人走上街頭」,對這些平常從事藝術創作但不見得搞清楚文化部門真正態度與法律訴訟程序,且極大一部份均為德高望重頗有社會影響力的文化人互相討論猜測,其實對文化部威信並不是好事。

受害資深百大藝術家經常針對此案交換意見,期望李永得多予支持。(歸鴻亭提供)
 今日文化部長李永得特別說明,全華網負責人林株楠的行為對臺灣藝術家,甚至在臺灣藝術史與社會上是最大不公道的事情,他其實是很願意用文化部名義來提告,但律師的見解則認為文化部並不是受害者當事人,要以什麼身分來告,因此目前的策略就先尊重律師意見先協助目前訴訟部分。

 李永得表示,原先他也考慮採用集體訴訟,這種方式最大的好處是考量受害者有5百多人,現在真正提告者才一兩百人,目前的訴訟告成功了,沒有在這提告名單裡面的就不算數,其他未提告的藝術家合約還是有效,這會造成很大的問題,但若是用集體訴訟,只要有3至5位代表就能進行,這方面文化部沒有立場來代替受害藝術家提告,因為資格不符馬上就會被駁回,這是部裡沒有主動出面提告的原因,絕不是文化部不願意或不敢告。

 他說,可以瞭解藝術界的期待,經過與義務律師多方溝通,也認為集體訴訟恐怕並不合適,這與八仙氣爆同一事件多人受害適合集體訴訟不同,全華網案雖然加害人是同一人,詐欺方式也相同,但卻是許多藝術家個別受害事件,所以也很難採用集體訴訟。

受害藝術家期盼儘速還大家公道。(歸鴻亭提供)
 李永得說明,「上次開記者會就等林株楠來告我,這樣我就可以上法院反控他。」但是此人很聰明,寫了一封信到部長信箱,內容說明「部長願意為藝術家出面感到非常敬佩,希望和解,若部長同意見面,他願意把全部合約作廢」,經過律師研討後,研判根據過去此人與藝術家及律師交手的經驗,絕不是這麼簡單,決定先由律師出面,當面詢問其真正意圖,是否無條件銷毀全部合約並簽具切結所有相關合約無效,但林株楠仍強辯如果用欺騙方法取得合約當然無效,但是否是用欺騙方式因為這些藝術家都是高等知識分子怎麼可能受騙,這還要討論,講法與在法庭上毫不認錯完全相同,因此部裡回函告知不必再談,一切交給司法裁決。

 目前文化部編列預算,要全力協助比較沒有財力的年輕藝術家打官司,有這項資助最近加入提告的藝術家就多了1百多位,文化部持續會關心此案,但目前部裡就只能站在協助的立場,但絕對會支持藝術家到底。

 文化部說明,對此案有疑慮,或需要法律諮詢服務,可撥打服務專線02-85126522蔡小姐,將協助接洽律師事務所安排諮詢;部分受害藝術家已委託律師進行訴訟,針對本案過去及未來進行司法程序,造成重大負擔之藝術家,將提供急難救助之補助,申請方式及流程等,可洽02-25529159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或02-85126526文化部賴先生。如有其他詢問事項,歡迎聯繫該部藝術授權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諮詢電話02-85126526賴先生、02-85126522蔡小姐(周一至周五 9:00-17:00),文化部將持續支持藝術家捍衛自身權益。


麻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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