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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參與及文化平權-全國文化會議議題總整與政策建議系列報導之四

 延續2018年全國文化政策白皮書中所提及的6大文化政策:文化民主力,文化包容力,文化超越立,文化生命力,文化創造力,文化永續力。其中文化民主力,文化包容力,文化超越力就是強調實踐多元多樣的精神,及下而上的公民文化社會。青年參與及文化平權的議題,就是面對權力機制時,要去中心化跳脫框架和形式,要推展公平可近的文化參與及資源環境,創造多元平等的文化對話,一起想像下一個世代的文化景觀。所以重點在開放、支持、落實與去框架。

嘉義阮劇團藝術總監汪兆謙對「青年參與及文化平權」提出政策建言。(王伊文攝影)
 2021-2022全國文化會議中,由嘉義阮劇團藝術總監汪兆謙、台灣城鄉特色發展協會理事長許主冠及社團法人花蓮縣牛犁社區交流協會社區營造組組長楊富民針對「青年參與及文化平權議題」,研議整理後給予政策建言。

全國文化會議議現場。(王伊文攝影)
第一, 開放文化機關討論與決策的過程中,讓青年代表充分參與。

在近年的社會脈動中看到更多的青年參與政治、文化與社會議題。這可避免文化行動拘限於單一世代的觀點,更是認同青年是國家的未來,越早的體驗越能催生符合世代需求的機制。因此對政策的建議有:

  1. 建立青年參與政策及審查之機制。中央與地方政府進行相關獎補助審查或政策諮詢會議時,需納入適當比例之青年代表,提升青年對文化事務和政策的影響力。
  2. 提升青年認知力,建立培訓青年擁有參與公共事務之能力。建議具體措施為各級政府與行政法人或中介組織,應在相關獎助機制中,編列相關補助專款專用。
  3. 推廣中介組織、地方團隊擁有管道進入地區各級學校,進行地域特色文化教案、語言平權教案。及進入長照機構,協助跨世代更新與拓展文化視野,以多元與創新精神提供世代支持環境。
第二,支持青年創造文化新生活價值,厚植地方多元文化能量。

近年在網路資訊、行動科技與全球化、少子化的影響下,國內不同群體世代擁有更多不同的文化價值,雖然彰顯多元化的社會,但也產生文化衝突,擴大成世代間、族群、意識形態的隔閡。應讓青年人肩負溝通上下世代,橫向跨域的橋樑。因此對政策的建議有:

  1. 鼓勵青年藝文團隊紮根地方,創造多元藝文環境。文化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傑出藝文團隊方案,應要求地方政府提出具體扶植青年團隊發展之補助或輔導措施。
  2. 鼓勵青年族群主動承攬責任,拓展縱向的世代間對話,橫向的跨域、跨群對話,運用地方的多元文化功能,創造新文化生活價值。
  3. 創造可公共對話的空間或非實體空間,進行跨社群、跨議題、跨世代與跨族群的文化交流,扶助新視野、新觀點,以及作為擁有實現與倡議之管道。
  4. 鼓勵文化加值,轉譯地方多元文化能量以「文化生活」與「文化生產」之核心理念,進行「文化加值」發展文化永續事業。
第三,落實文化平權,跳脫形式化資源分配,形塑價值共感、精神認同目標並持續累積。

台灣因為過去的歷史,有多樣的族群與個體文化,因此文化平權需讓各自彰顯自己的文化。可分為4項重點:科技、族裔、性別、及人權。關於科技上,因網路與行動裝置的發達,社群逐漸興盛,不管是實體或是網路上社群,都應被視為文化實踐的主體,納入平權範圍中。自2019年起,新住民的人數已超越原住民,因其原生背景差異更大,除語言與活動平權外,也需跳脫形式的資源補助,應給予實質的培力與扶持。性別議題中,除生理性別平等外,作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國,更需消彌歧視,理解異同。人權議題上,關注因為外在環境、身體差異與社會經濟等形成個體或群體不平等,需差異性的協助才能實現真正的公平。因此對政策的建議有:

  1. 文化資源落實到資源較匱乏區域或群體,除了實地疆界外也因應網路變化的非實體族群、弱勢族群與非主流文化社群等,皆應納入資源公平實現的範圍。
  2. 資源平台需轉被動成可用(可被使用)、近用(近於運用)、善用(善加利用)3階段,成為公民文化知識的資源庫與實踐場域。
  3. 文化補助上應以多元族群為主體思考,不應僅止於提供補助,還需提供實質培力。
  4. 鼓勵多元族群的語言發展,確保語言的延續、傳承,以及平等發展,並於公共活動中提供多語服務,公共場域創造多語情境。
  5. 關注個體從性別到家庭的多元文化參與,尋求共感並以此發展共同價值。需在應對臺灣少子化情境下,鼓勵高齡/幼兒扶養者參與公共行動,給予實踐和培力增加當下的托顧與托育協助。
  6. 提供身障者參與權及環境友善為核心的實質幫助,協助其參與文化,實踐公民權利。
  7. 文化部應對所屬場館軟體服務、硬體設施包含未來之新建、整建及修建工程確保無障礙設施,達到文化平權之目的。
  8. 確保身障者實涉文化或參與公共活動,擁有管道及健全服務。
第四,政府與專業團隊扮演的角色、去中心化、去框架化

文化由民間產生,應由民間自主,政府應去中心化或與去框架化,以形成由中央、地方及跨部會整合的支持系統。不管是中介組織或專業團隊,應以陪伴、輔導、培力文化活動為責,支持多元的發生。因此對政策的建議有:

  1. 文化部應鼓勵縣市政府、行政法人、基金會等單位,以協助實踐團隊排除執行困境為核心,建立常態化輔導陪伴機制或支持系統,透過區域整合及資源共享的模式,對於團隊不同發展階段給予專業協助 及培力扶植。
  2. 政府應創造角色非主導角色,協助地方、個體與群體,發展其文化主體視野與文化多元史觀,以此邁向文化自/治理。


王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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