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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兒童權益自我發聲探討各地女童權利現況與發展

 台灣好鄰居協會今(3)日舉辦「兒童權利系列講座」,首場聚焦「女孩超能力」,邀請國際及台灣講者共同交流與討論在世界各角落的女童權利現況,從國際上童婚、月經貧窮、性別暴力、教育等議題出發,反思各地的女童權利。

自左至右為好鄰居協會營運長,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婦權基金會計畫協調人張琬琪,中華育機構幼兒童關懷協會主任黃美環,月亮褲與谷慕慕共同創辦人陳苑伊,與在臺長期關心女童問題與企業,分享她們的經驗。(陳昱吟攝影)
 教育短缺、童婚、自身權益、生理衛生問題及身體結構的不瞭解、伴隨沒求生技職能力緊跟而來的是周而復始的貧窮關聯問題,三餐已有問題,對於社會生活等不同面相議題(經濟、文化、社會、政治、公民等)也無心參與,還有暴力行為。女童與男童在教育、健康、個人發展、個人發言權益等領域上,應享有平等的權利。

 教育是對一個國家的經濟、文化、科技及醫療等有相當影響力,教育就家庭面而言,孩童成長的健康與否,自身保護權力利益問題了解知道多少,看待事情的面向單一還是多元也決定孩童之後的高度。這次邀請香港國際培幼會、烏干達好鄰居、勵馨基金會、婦權基金會、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及月亮褲&古慕慕,透過國際交流與討論,大家一起認識國內外不同角色在各個領域上針對「確保女孩有接受教育、健康和全面參與社會的機會」這個議題的工作,了解我們每一個人可以透過什麼樣的行動,來支持女孩享有平等的權利,打造讓所有兒童享有更平等永續的社會女孩擁有改變世界的力量,一起守護女孩不僅是兒童權利的問題,也是實現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必要條件。

 臺灣好鄰居協會秘書長楊國正表示,為落實女童權利、爭取孩童議題的世界公民教育,女童自己也協助他人參與爭取及發聲倡議及教育宣傳,培力200多個班級推廣,助4個國家如烏干達女權健康成長。

 香港國際培幼會總幹事蕭美娟博士表示,導致女孩失學因素針對4個問題來探討:

  1. 1.3億女童被剝奪教育權。
  2. 每年全球約有1,200萬每3秒被逼結婚童婚案例,根據聯合國的資料顯示,2016年奈及利亞就有高達76%童婚的比率,是全世界最高的,等於每4個女孩中,就有3個已經結婚。
  3. 每3名女性就有一名遭受毆打或性暴力。
  4. 全球至少約有2億女童及婦女曾遭割禮,14歲以下女童共有4,400萬。
 世界上仍然有許多兒童因為種種原因,無法去學校,甚至連識字的權力都沒有,女孩不能上學的情況比男孩糟多,世界上不識字的人有7.81億,其中高達2/3都是女人,這個數據在過去20年以來從未改變過,有1500萬已經是小學年齡的女孩,這輩子還沒踏進去教室過。而這其中這一半的女孩來自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區。在很多發展中的國家,很多家庭都貧窮到沒有足夠的食物、乾淨的水可以讓小孩健康成長,哪裡又有錢可以讓女孩去學校念書呢? 就算有錢,也會送男孩去,而不是女孩,在某些國家中,學費是不用錢的,但免不了還是要花費,像是學生時常被要求買制服、文具、書本,甚至是搭公車需要的交通費,這些對一個不富有的家庭來說,負擔很重!更不用再提如果父母不送女孩去上學,而是送他們去工作或在家做家事的「間接損失」。女孩都被要求照顧兄弟姊妹、幫忙媽媽做家事,也是因為各種故有的性別刻板印象,所以他們沒有機會去上學。畢竟家庭的價值高於他們個人的價值。

 巴基斯坦少女馬拉拉,是貝爾和平獎的最年輕得主,也就是知名度越來越高,讓塔利班決定對她下毒手,她被開槍射殺頭部,生命一度垂危,塔利班還因此宣稱是馬拉拉不接受警告、堅持上學。幸好最後她幸運康復了,而直到現在她也一直在為女孩的教育奔走。馬拉拉曾說的話:「讓我們拿起我們的課本和筆吧!因為它是我們最有力量的武器。」

 這些沒有受過教育的女性,只會離「美好的未來」越來越遠而已,如果沒有教育,他們往後的人生會怎樣呢?因為教育,所以你才有能力思考,並且創造自己想要的生活。

 COVID-19疫情對女性教育產生相當大的影響。女性教育關係著女孩面臨到的不平等社會規範以及特定形式的歧視。2018年全球有1.3億女孩離開學校,只有3分之2的女孩接受中等教育。COVID-19疫情可能會更加深此差距,並有可能威脅超過1,100萬名女孩的教育。此外,女孩較不容易上網和進行在線學習。

 培力會發現在柬埔寨女童來經時不能在自家及有血緣關係的親戚家住,只能住鄰居家11天,不能與家裡的男性接觸。

 月經的開始是女孩入學的另一個關鍵壓力, 特別是在發展中的國家,學校並沒提供男女分開的廁所、盥洗空間、或衛生產品給女學生。因觀念的封閉錯誤迷失的認知對已有月經的同學的取笑外加老師的不支持,這些都導致那些有月經的女生不想來上學的主因。沒人分享來潮時,在衛生清潔如在衛生巾(棉)的使用,多久時間要更換、子宮跟女性經期來時的週期如何護理避孕等問題…。國際培力會舉辦月經教育相關活動,提升女性對自身權益的認識,讓家長、及老師同社區人士正面了解月經知識。興建完善潔手設施的洗手間,增設洗手站。在此建立月經友善房間,包含洗手間、床鋪及垃圾桶,讓女孩來經時得到適當休息等等。

  在越南提供他們技職的培力,獲得20位知名女企業家及其他慷慨贊助及支持,為當地900名學生提供課本,確保在疫情下可繼續學習,改善教育設施,如螢幕及投影機10萬。

 「月經羞恥」(period-shaming),月經羞恥的影響有很多種,通常女性地位越是低落的地區就越嚴重,相比之下,隱晦稱呼完全是小菜一碟。尼泊爾西部有種傳統稱為Chhaupadi,女孩月經來時必須隔離在村外的小屋,不能與眾人接觸,也不能吃營養食材如牛奶、肉類,因為會「污染」珍貴食物,受限於木屋條件,隔離期間連澡也不能洗,造成許多女孩感染、虛弱等健康安全問題,不能去上學也大大減損了尼泊爾女性的受教權,雖然尼泊爾政府已在2005年禁止這項傳統,但積習難改,許多地方至今仍存在類似陋習。經期已經令女性感覺很不舒服,卻要被隔離在什麼都沒有的地方。非洲大陸上的馬拉威,月經則是提都不能提的事,女孩唯一能向女性長輩學到的相關知識,就是用舊衣製作布衛生棉,以及「那個來絕對不能和男生說話」。東部的肯亞也是,由於衛生棉太昂貴,女性經常使用葉子、碎布等東西替代,不但大大增加感染風險,向男性長輩要錢買衛生棉,也讓原本就地位低落的女性有說不出的難處。

 對月經的厭惡的普遍,也融入許多宗教信仰,傳統猶太教認為經血不潔,經期中男女絕對不能接觸,不能同房、不能坐同一張椅子,經期結束後女性還要舉行淨化儀式,才算真的「乾淨」。

 在台灣佛道的信仰中,也認為經期中的女性不能進廟宇,不能拿香、燒金紙。對經血來時的技會,附諸一堆莫須有的條例忌諱解釋這不是開發中國家獨有的現象,大部分已開發國家中,對月經也有不好的印象。

 女性平權運動源起的西方國家裡,禁忌的種類比較少,也比較不明顯,但徇著衛生產品的發展歷史,如衛生棉、棉條、月經杯等,就能發現不是西方人天生尊重女性,而是幾百年來許多運動家努力對抗保守觀念,才讓今日女性的經期更衛生更舒服。但是再進步的國家,也還無法根除鄙視月經的觀念,美國正在角逐共和黨總統參選人的地產大亨唐納・川普(Donald Trump),日前就譏諷女主播月經來才會一直刁難他,引起撻伐聲浪。

 先前,加拿大藝術家Rapi Kaur也和社群軟體instagram開戰,她上傳一系列名為《月經》(Period)的生活藝術照,對女性來說再平常不過的生活景象,卻被instagram以不雅的理由直接刪除,幸好在大批網友的聲援下,最終instagram道歉表示「是不小心刪除的」,就台北某市立國小的一班學生也覺得這相當不尊重創作者權益及對一位女性基本身體結構不瞭解所做的不恰當舉動。

 勵馨基金會全台有60個據點,在國際NGO排名16名,宣導高達1,000場次,年度服務20萬人次。2021年針對全球性別不平等指數國際比較(女性服務與倡議運動經驗)主要國家GII排名中華民國臺灣排名第7名(0.036),第1名丹麥(0.013),第2名挪威(0.016),第3名瑞士(0.018),新加坡(0.040)排名第8名,南韓(0.067)排名第16名,日本(0.083)排名第23名。

 在國際性別平等宣言與公約內容:

  1. 是北京宣言暨行動綱領(Beijing Declaration and Platform for Action,BPfA),1995年聯合國第4次世界婦女大會在北京召開,通過北京宣言暨行動綱領,針對每個關切領域確立策略目標及提出政府和其它利害關係方應在國家、區域與國際層級採取的行動,至今仍為實現全球性別平等和女性人權最全面的政策架構(婦女與貧窮、婦女的教育和培訓、婦女與健康、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婦女與武裝衝突、婦女與經濟、婦女與權力和決策、提高次婦女地位機制、婦女的人權、婦女與媒體、婦女與環境及女童,12個重大關切領域綱領)和行動藍圖。在25周年商討一系列增進性別平等與婦女賦權的優先順序與策略,並在區域報告基礎上,通過《北京宣言暨行動綱領》25年後落實進展的阿拉伯宣言,重申透過法律改革回應對女性的歧視等11項關鍵行動諾言,以達成BPfA。
  2. 是《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Susta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的發展目標,包含17項核心目標,其中又涵蓋169項細項目、230項指標,指引全球共同努力,邁向永續的未來城市。
  3. 是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CEDAW),聯合國在1979年12月18日的大會依第34/180號決議,通過該有關議案並開放給各國簽字、批准和加入生效,依第27條第1項規定於1981年9月起生效。確立規則,保障婦女在政治、法律、工作、教育、醫療服務、商業活動和家庭關係等各方面的權利。
 現在一新興迫切倡議的議題是《數位性別暴力》,向所有利害關係者宣導,促成相關單位的對話。妨害性自主罪第227條規定,和未滿16歲或14歲的人發生性行為者不論其為自願或強迫,都依樣有罪的,而且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的罪。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229條之1和前述之227條第1項,如果雙方都是未成年人,為告訴乃論和減輕或免除其刑。刑法上對未滿16歲之人的性行為,不管自願或被迫,都被認為是有罪的,這是因未成年的身心發育尚未健全,對於性的認知尚未成熟,法律為了保護未成年人之用,不管是男對女或是女對男發生性行為,都是違反刑法『準強制性侵害罪』。

 若男女雙方皆未滿16歲而自願發生性行為,依刑法第229-1條『兩小無猜條款』,即認為雙方都未成年,女生是被害人,亦是加害人,少年既是加害人,也是受害人。因此,雙方家長皆可向對方提出告訴,因為法律保護的對象包含未滿16歲男女雙方而不僅限於女生這方。

就實務中生態的現況模式,分個人對性的好奇,性態度性行為開放及尋找關係(愛)的補償。在家庭無法談「性與情感」,家長總是最後才得知善後。在學校裡同儕伴侶交往開放,學校在得知後的赫阻。在社區與社會,對「性」是隱晦,只能做不能說。在國家是妨害性自主(未滿16歲無性自主權)及性別平等法。

 月經跟隨我們女性超過40年的時間,用正向方式去看待月經這議題,不分男女,可看見不同個體特點的樣子,月經本身體驗也有很多不同樣貌,擁抱這樣的多元,也看見多元的用意,看見多元的生活方式,讓月經這全人類存在感很重,卻常被忽略這事情,從我們開始關注,以平常對話方式,月經事一普遍平常拿出來聊天的一話題,這是我們往前前進一小步。

「兒童權利系列講座」首場「女孩超能力」現場大合照。(陳昱吟攝影)
 由兒童權利教育出發讓孩童認識自己的權利,懂得保護自己並尊重別人,透過宣導倡議喚起成人對兒童快樂成長權利的重視。與學校合作進班教學,以情境體驗方式教育讓孩子們討論反思的參與式意識課程及推廣社區公民教育。針對弱勢偏鄉部落兒童補強課業外,引發他們才藝學習興趣,促進學習動機,縮短教育資源所需落差,塑造學習環境和美學素養的伴讀關懷。


陳昱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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