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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責任不應分性別雙親共同育兒 產後第1個月"產假+配偶9成薪育嬰假"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和生育改革行動聯盟今(4)日呼籲勞動部放寬法令,將現行一次請6個月為原則的育嬰假制度,改為父親可在嬰兒出生時同步只請1個月育嬰假,但該月得領取9成薪的留職停薪津貼補助。用請假時間較短、但薪資替代率高的育嬰假,提升新手爸爸的1個月育嬰假申請率,改善年輕女性蠟燭兩頭燒或孤立育兒的困境。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和生育改革行動聯盟呼籲勞動部放寬法令不應分性別雙親共同育兒。(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提供)
 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理事長諶淑婷表示,傳統台灣男性以為自拍一張照片就是參與育兒,花大錢送太太進入月子中心就是疼惜老婆,但其實女人離開月子中心後,往往有一種從女王變成僕人的感受,因為回到家又是自己孤軍奮戰!那不免就演變成產後憂鬱。如果政府能推動1個月、9成薪的育嬰假,一方面是銜接台灣的坐月子文化習慣,另方面對男性參與照顧也是非常有力的誘因。諶淑婷也指出,育嬰假目前限制雙方有就業、一方才可申請,其實也有貶低共同照顧價值的疑慮,應思考改進。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指出,他其實是先生幫忙坐月子的先驅。30幾年前生育的時候,就是他的先生幫坐月子,煮麻油雞、腰花,都難不倒他。也從那時候開始,家務育兒工作就是一起做,形成實踐平等精神的婚姻關係。劉毓秀強調,北歐用國家制度提高男性育嬰假的申請率,一方面是實踐家庭內的性別平等,另方面也讓女人不會蠟燭兩頭燒,可以比較輕鬆兼顧就業與生育。所以北歐國家的女性就業率、生育率,可以維持雙高。公共托育加上雙親共同育兒,這是已開發國家生育率逆向回升的關鍵。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則分享,台灣的性別關係已經慢慢改變了,愈來愈多男性願意街上背著孩子到處跑,家長團體也常常是女性理監事出席會議,但帶著孩子、先生一起過來,先生幫忙照顧、陪玩。如果勞動部願意這個時候修改立法,一定會有效引導更多爸爸參與育兒。尤其產後一個月,如果爸爸角色有發揮,那對照顧產婦、照顧新生兒一定都有很大的幫助。

該組織要求現行一次請6個月為原則的育嬰假制度,改為父親可在嬰兒出生時同步只請1個月育嬰假,但該月得領取9成薪的留職停薪津貼補助。(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提供)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分析,台灣的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鼓勵男性育兒的制度設計,所以讓男性、女性都有6個月、有薪資補貼的育嬰假。但是法律多年實施下來,爸爸請育嬰假的比例仍然很低。這主要是台灣文化習慣只強調「母嬰連結」,沒有強調「父嬰連結」的緣故。少數願意投入「父嬰連結」的爸爸,則要完全靠個人努力和意志力。例如他的先生,去年和他一起照顧新生兒、沒有分房睡,半夜兩小時要起來餵奶一次,但還是繼續上班。所以問到他們家要不要生第2胎,最反對的其實是他先生!因為他不想要再經歷一次蠟燭兩頭燒的痛苦。如果先生也可以有國家支持的「1個月9成薪育嬰假」,相信他的父嬰連結不會建立得這麼辛苦。建立這樣的國家制度,也會是把男性「豬隊友」變成「神隊友」的關鍵。


歸鴻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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