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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放寬文化內容投資要點 文化產業投資規模2年達60億元

 為符合文化內容產業多元投資態樣,擴大國發基金投資規模,文化部今(3)日公布新修正文化內容投資要點,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文化部表示,透過放寬投資限制,預計2年內國發基金挹注投資金額達30億元、帶動民間投資30億元,總投資金額達60億元,超越前10年累計總投資數額。

 文化部表示,「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自2010年通過,經統計至去(2021)年12月底,累計國發基金投資19.64億元、專業管理公司/共同投資者20.42億元,額外帶動民間投資至少18.11億元,總投資金額約58.17億元。文化部指出,投資要點放寬後,預計2年文化內容產業投資規模可達60億元。

 文化部說明,過去既有國發基金僅可投資公司型態,且業者必須先找到民間資金後,才可送文策院投資審議,共同投資的民間資金不得低於國發基金投資的3分之1,國發基金亦不得擔任最大股權持有者。在眾多投資限制下,讓文化內容業者難以申請到國發基金投資。

 文化部表示,在經過與業界及文策院充分討論協調後,投資要點修正放寬重點包含將可投資專案計畫,如經完整財務評估的單部電影、電視劇,且專案計畫、有限合夥申請國發基金投資,可以不需共同投資者,並放寬投資比例及股權限制等;若申請者未尋得民間資金前,仍可先行申請投資審議;另增加由文化部政策性投資專案,發揮政策引導作用。

 此外,過去共同投資者必須為金控、創投,或是經營文化內容相關業務的業者,如平臺商、通路商、發行商、製作公司等。投資要點放寬後,非文化內容產業相關業者,只要具備投資或經營文化內容相關產業的經驗,皆可與國發基金共同投資。

 文化部強調,我國文化內容產業已逐漸蓄積能量,期盼透過政府政策啟動民間投資引擎,為產業注入資金活水,達成健全產業生態系進而國際化目標,邁向產業發展的下一里程。


歸鴻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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