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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團隊與場館共同推動在地藝文扎根 文化部111年"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補助名單出爐

 文化部111年度「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補助名單出爐,共50案提出申請,23案媒合計畫獲補助,共計跨足17個縣市、22個場館,包括演藝廳、文化中心等不同藝文場所,總補助金額為新臺幣1,200萬元。

 文化部表示,「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從98年推動以來,已補助136個團隊進駐北、中、南、東及離島等各地藝文場館,媒合454案合作計畫。文化部期許團隊及場館能透過長期合作,讓各地場館及社區持續導入不同類型與特色的表演藝術活動,將藝文種子散布在各個生態角落,打下基礎而厚實的藝文生態。

 111年度媒合駐館合作計畫中,有許多團隊及場館持續深入在地並提出長期駐館計畫,如「EX-亞洲劇團」進駐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中正堂,藉由團隊特色來活用場館空間,辦理場館參訪、工作坊、講堂等,為場館引入不同族群的觀眾,拓展當地藝文人口;「賴翠霜舞創劇場」進駐台江文化中心,雙方合作目標連結台江地域性,發展出南部地區素人表演開發計畫,為在地民眾開拓不同的藝術體驗。

 今年亦有值得期待的首次合作,如「樂興之時管絃樂團」進駐金門縣文化局演藝廳、「台北青年管樂團」進駐南海劇場、「両兩製造劇團」進駐岡山文化中心等,將攜手為在地民眾提供多元的表演藝術活動,強化藝文參與,培育藝文種子及活絡在地藝文氣氛。獲補助名單如附件,亦可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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