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電影弄壞3D眼鏡賠上千台幣合理嗎?
新網記者張佳祺台北特稿
2010/7/13 下午 12:05:28 / 人權社會
電影《阿凡達》上映後,創下驚人票房,3D電影成為現在電影的新浪潮,但3D電影的票價與3D眼鏡的使用是否會產生新的問題?
 |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游開雄發言。(張佳祺攝影) |
今日上午消基會召開記者會,挑選全台10家電影院進行電話調查,竟有4家要求如弄壞3D眼鏡要賠償台幣1,000元以上,另有4家不要求賠償,中間價差最高可達2,500元。
在10家業者中,「台北信義威秀影城」、「欣欣秀泰影城」、「台中Tiger City威秀影城」與「桃園大江購物中心星球國際影城」均不要求損壞3D眼鏡的賠償金額。但在調查結果中,亦有開出「天價」的電影院,如「台北樂聲戲院」1,000元、「台北大直美麗華影城」1,800元、「台北國賓數位大戲院」60美金(約合台幣2,000元)、「台中新光影城」高達2,500元。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游開雄表示,3D電影的眼鏡就如同餐飲業者提供消費餐具一樣,不應該過度要求提高票價,且3D電影檔次密集,眼鏡使用也有折舊問題,不該要求消費者照價賠償。
消基會表示,目前電影院業者提供的3D眼鏡都是one size,對於身材高大或是兒童的使用不盡方便,而且可能會增加3D眼鏡的自然淘汰率。
消基會指出,電影院業者對於消費者應賠償的規定,目前仍有進步的空間。且若業者未於消費者購票前,以任何形式的公告讓消費者得知有此賠償條款,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4條,消費者可主張不受該條款的約束。3D電影將會是未來電影的趨勢,如何避免未來新的消費糾紛將會是個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