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酒駕肇事 販酒商店提供車輛同車者須負連帶責任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4/5/14 上午 11:56:00 / 交通運輸
去年政府宣稱酒駕死亡人數下降,立委劉建國與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今日上午公布去年酒駕肇事的真實傷亡人數,認為去年酒駕肇事傷亡人數下降只是美化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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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劉建國與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公布去年酒駕肇事的真實傷亡人數。(歸鴻亭攝影) |
劉建國表示,根據法務部103年1月的統計摘要顯示,102年地方法院檢察署共收到7萬9千多件違反安全駕駛公共危險罪的案件,較前年增加14.7%,起訴5萬2千多人,因違反安全駕駛入獄的人數共有7,038人,其中有酒駕前科者約佔6成。但警政署以車禍當場死亡者為計算標準,無法顯示酒駕肇事死亡的真實人數,舉今年第一季為例,警政署公布的酒駕死亡人數是56人,但是在24小時之內死亡者總計有83人,更何況還有的受害者是在24小時之後身亡的。
劉建國說,等到肇事後才把人關起來,不會實質減少酒駕的發生,而防制酒駕光靠「嚴查重罰」只能達到治標的效果,肇事者也多半以過失傷害罪輕判,有的肇事者更會脫產逃避賠償責任,甚至找民代關說,來逃避刑責。
前台大醫師曾御慈去年遭酒駕撞後致死,她的母親陳敏香今日指出,酒駕者能活得好好,但家屬卻要受盡折磨。陳敏香在現場潸然淚下,數度難過得說不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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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在幾位因酒駕撞死家人的母〔親哽咽控訴中低頭不語。(歸鴻亭攝影) |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王幼玲指出,台灣的菸酒販賣業者並沒有被要求須接受販賣安全的訓練課程才能執業,但在美國餐廳酒吧或便利商店、賣場服務人員,都須取得3至5小時的職前訓練,了解相關的法規、認定酒醉程度及販酒人員的處置,才能執業。另外,台灣可仿照日本法規,將酒駕同車者、販賣飲酒商家、提供車輛者都須負連帶責任。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偉則回應,過去交通部曾研擬列入連帶責任,但有許多執法者難以認定責任的困難,如酒醉父母載小孩,小孩知情的話該不該罰?或同車者上車後早已入睡,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是否也法?去年交通部雖曾提案,最後立院也因責任疑慮未過關,但將帶回意見,再研擬責任問題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