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
加至最愛
檢視信箱
進入商場
前往藝坊
 
現在時間 現在時間

Hi, 您尚未登入喔! 會員 登入 註冊

略過巡覽連結

帶狀泡疹疫苗廣告未審電視播出 涉醫療圖利廠商惹議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4/5/23 下午 06:32:35 / 產業經濟

 藝人林美秀日前代言疾病帶狀泡疹,俗稱皮蛇的廣告,遭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在臉書質疑是違法醫療廣告,違反《藥事法》,藥商被開罰20萬元,廣告也立即停播。

立委劉建國質疑藝人林美秀日前代言疾病帶狀泡疹的廣告是違法醫療廣告。(歸鴻亭攝影)
 這則皮蛇疫苗廣告,在電視上播了5天才遭到停播,立委劉建國今日質疑,本案顯示台北市衛生局有圖利單一廠商嫌疑,要求「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

 劉建國表示,國內只有一家藥廠製造皮蛇疫苗,一劑更要價7千元,他認為藥廠已經達到廣告效益,但最後只遭裁罰20萬元,對業者來說根本不痛不癢,質疑是衛生局圖利單一廠商。

 最近在電視上播放的這支短片、內容是由藝人林美秀宣傳接種疫苗、預防俗稱皮蛇的帶狀皰疹,被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檢舉是違法醫療廣告,。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回應,目前國內只有一家藥廠生產皮蛇疫苗,雖然廣告獲得家庭醫學醫學會、老年學暨老年醫學會、神經學學會、皮膚科醫學等聯名背書,但仍被質疑是以衛教廣告形式偷渡藥品廣告。

劉建國要求食藥署對於藥品廣告的審核流程再做檢討。(歸鴻亭攝影)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邱秀儀表示,俗稱皮蛇或蛇纏腰,是一種水痘病毒所引起的皮膚病灶,也就是所謂的帶狀皰疹,主要是經由皮膚直接接觸、飛沫或空氣傳染,好發於年紀大及免疫力較差者。目前我國藥品市場只有一家藥商領有「帶狀皰疹疫苗」藥品許可證,因該疫苗屬於醫師處方用藥,其藥品廣告只能登載於學術性醫療刊物上。

 邱秀儀指出,衛生局主動監錄該違規廣告後,發現該藥品廣告並未申請核准便擅自宣播,已依違反《藥事法》第66條第1項規定,處分該藥商新台幣20萬元,並要求立即停止宣播,至於廣告代言人部分,也已依照行政程序持續調查。

 這類疫苗屬於醫師處方用藥,廣告只能刊登在學術性的醫療刊物上,卻在沒有申請核准的情況下,就公然在電視播放,劉建國要求食藥署對於藥品廣告的審核流程再做檢討。
頻道:數位傳播 分類:產業經濟
專題:歸鴻亭 日期:2014/5/23 下午 06:32:35
關鍵字:林美秀,帶狀泡疹,皮蛇,劉宏恩,藥事法,劉建國

留言版

文章主題
(回覆時可不用填)
姓 名
評 等
    
Email
驗證碼
ABC (有分大小寫)
留言內容

回覆主題
圖片
     

閱讀更多歸鴻亭報導
歸鴻亭報導列表
2024臺文基地作家駐村甄選開始
經史子集 2024/4/23 下午 01:00:03

閱讀更多新網專題
新網專題列表

閱讀更多新網新聞
新網新聞列表
2024臺文基地作家駐村甄選開始
經史子集 2024/4/23 下午 0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