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時代來臨 北市社會局:慎選老人福利機構
新網記者王愛君台北特稿
2014/7/7 下午 08:32:49 / 社會福利
隨著高齡人口的增加,而現代人又忙於工作,無暇照顧家中長輩,因此選擇將長輩安置在安養機構接受照顧服務。坊間的老人看護機構如雨後春筍林立,但民眾對於這些機構,在認知上仍有諸多不足,有待加強。臺北市社會局特別針對這些問題,製作老人福利機構手冊,幫助民衆更深一層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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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科長陳淑娟指出,社會局會不定期對老人看護機構進行稽查,以確保機構符合規定及達到審查標準。(王愛君攝影) |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科長陳淑娟表示,社會局為減輕家庭經濟負擔,若家中有年滿65嵗且設籍在臺北市滿一年的長輩住在安養照護機構裏,可申請「收容安置補助」,依長輩經濟狀況及失能程度等,一般戶每人每月可補助1萬元,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1萬8,600元,低收入戶每人每月補助上限為2萬6,250元。
目前臺北市合法立案的老人福利機構有112家,社會局每年辦理老人長期照顧機構評鑑,針對行政管理、生活照顧及專業服務、環境設施及安全維護、住民權益保障等方面審慎檢視,並與衛生、勞動等局處對全市老人福利機構不定期聯合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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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娟向在場記者解釋看護機構的基本空間設施和公安消防系統的嚴格標準。(王愛君攝影) |
陳淑娟指出,臺北市有70%的老人福利機構在優等或是甲、乙等級以上。對於機構的審查工作有嚴格規定,在丙丁等級的照護機構,通常是照護人力不足以及環境設施的問題。按照社會局規定,照護機構的人力照顧分配為1:6,也就是一個醫護人員必須看護六位老人,而如果該機構人力不足,往往都會出現照顧品質不佳,例如疏於更換老人的尿布導致異味。社會局也會不定時到機構進行稽查,以確保機構24小時都有專員看護,老人能隨時得到協助。
陳淑娟說,環境設施則是著重在床鋪是否足夠,活動空間是否過於窄小,這些也都列入審查標準之中。而社會局也非常注重照護機構的公安消防及無障礙設施,床邊的緊急按鈴是否可以順利操作,以及消防系統是否完善,這些都被社會局列入審查標準之中。倘若消防系統在稽查之後被發現不符規格,不管是任何等級的照護機構,都會遭到降級的處分,藉以警惕。社會局也會根據老人福利法進行罰款,罰款金額在3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不等,主要是依違規次數及程度而定。
社會局強調,在為長輩選擇入住機構時,最重要的是必須確認有無主管機關核發的立案證書以及是否備有專業執照的護理人力,並呼籲民衆應定期持續關懷探親,有助於了解機構及穩定長輩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