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紅葉溫泉都市計畫 布農原民抨擊違背"原基法"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5/2/6 下午 05:26:30 / 人權社會
台東紅葉溫泉位於延平鄉紅葉村,因過去漫山遍野皆是楓樹山谷而得名。世居農耕當地的布農族人稱此地為「拉哈拉」,意即「有溫泉的地方」,是知名旅遊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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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延平鄉桃源村長伊藍‧明基努安呼籲漢人尊重原住民的傳統領域與部落會議的決議,立即停止「紅葉溫泉風景特定區」開發案。(歸鴻亭攝影) |
前任延平鄉桃源村長伊藍‧明基努安凌晨3點即從部落出發前來台北,參加內政部營建署針對「紅葉溫泉風景特定區」進行第1次專案小組審查會,他呼籲漢人尊重原住民的傳統領域與部落會議的決議,立即停止特定區開發案。
台東紅葉部落青年會、地球公民基金會今日下午在營建署會場外陳情,紅葉村、桃源村居民特別派代表北上一起進行抗議陳情,表達守護家園心聲,反對該案以開發為目的,忽略當地地質災害敏感程度,也未與部落溝通;台東紅葉部落青年會會長伊曼表示,紅葉溫泉地處山區谷地,土地利用有限,經過八八風災和天兔颱風重創,曾歷經數戶民宅全毀的傷痛,在少數珍貴的平整地帶上族人以無毒耕作有機鳳梨田的方式,試圖以傳統生活方式和永續的經濟來源,守住脆弱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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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紅葉部落青年會會長伊曼批評,縣府規劃的計畫是以開發為目的,計畫內容完全沒有提到部落參與及回饋的部份。(歸鴻亭攝影) |
無奈早在1987年間,紅葉村及桃源村即正式劃進「紅葉溫泉風景特定區」,其中近50公頃的部落主要耕地,除了被11處「特定區內開發許可區」所佔滿,縣府更在2013年變更計畫,將原先的社教區變更為「原住民產業專區」,意味著未來可以偷渡餐廳、旅館和娛樂設施進駐,土地流失問題令居民憂心不已。
伊曼批評,縣府規劃的計畫是以開發為目的,計畫內容完全沒有提到部落參與及回饋的部份,而文教區變更為偷渡餐廳、旅館的「原住民產業專區」,那塊土地是族人世代耕種的平原,目前正在發展無毒農業、種鳳梨,若變更為飯店等設施,實在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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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研究員吳如媚強調,當地部落族人早在縣府審查時即多次表達反對意見,縣府皆不予採納。(歸鴻亭攝影) |
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指出,「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第22條為「政府於原住民族地區劃設國家公園、國家級風景特定區、林業區、生態保育區、遊樂區及其他資源治理機關時,應徵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並與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管理機制。」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研究員吳如媚強調,當地部落族人早在縣府審查時即多次表達反對意見,縣府皆不予採納;台東縣長黃健庭曾在去年底選前承諾將舉辦公聽會,卻從未履行沒有兌現,最終強行通過計畫,逕行上呈營建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