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購買預售票未入場花博結束前應辦理退票
新網記者高珮詠台北特稿
2011/4/19 下午 12:57:20 / 消費資訊
消基會呼籲,在花博展期結束前,應開放民眾退票,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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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博各種入場票券預售票。(歸鴻亭攝影) |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這次花博預售票,雖有製作票券與行政的成本,但消費者若未入場參觀,主辦單位基本上不會有其他損失,而且主辦單位在「購票須知」中規定,依期限內辦理退票的消費者,要收取30元的行政處理費,但是卻讓民眾於購票後7日內才可以退票,顯然不公。
根據花博網站資料顯示,主辦單位在2009年10月到2010年3月31日,就展開第一階段預售票販賣,單日全票原價300元,優惠價200元;自2010年4月至8月31日,為第二階段預售票發售,單日全票優惠價提高到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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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秘書長陳智義(左)說明民眾購買花博預售票入位場參觀退票權益,右為該會董事長蘇錦霞。(歸鴻亭攝影) |
蘇錦霞指出,花博尚未營運時,已成功售出約350萬張預售票,但可能因為參觀人數眾多,導致目前仍有185萬張預售票還未使用,對有些民眾而言,一張200塊的花博門票,就算扣除手續費仍可以買3個便當,若不能辦理退票,消費者權益將受損。
她說明,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規定,定型化契約若有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推定其顯失公平,即為無效條款。
此外,蘇錦霞強調,再依據《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4條,顯有不利於消費者情形者,已違反平等互惠原則。
消基會秘書長陳智義則說,如果花博展期結束, 100萬張預售票仍未使用,以優惠最低金額平均200元作計算,已達近2億的數目。但是經過消基會檢視預售單日票卡,卻發現上面為記載退票期限的相關說明,導致部分民眾不清楚退票的規則,喪失退票權益。基於上述因素,消基會認為花博應該退票給消費者,以示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