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今與仲裁協會合作 未來消費糾紛可仲裁調解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1/5/18 下午 04:25:18 / 消費資訊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與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今天上午簽署合作協定,未來消費者遇到購屋或壽險糾紛時,向消基會申訴,若仍無法獲得業者友善回應,可經由仲裁協會調解,不一定要透過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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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與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今天上午簽署合作協定。(歸鴻亭攝影) |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近5年受理申訴的消費糾紛,以電信、購屋、壽險類的件數最多,有感於消費者相對於企業體的弱勢,其中以購屋與壽險兩大類,涉及的專業知識及複雜的法令規範,常會令消費者無法獲得保障,且業者多是龐大財團,民眾與業者發生消費糾紛,得不到業者友善的回應,往往只能走上漫長訴訟一途。
消基會秘書長陳智義指出,消基會與仲裁協會簽訂合作協議書之後,消費者將多一項解決消費爭議的管道,民眾遇到購屋或壽險糾紛,可向消基會申訴,由消基會引薦至仲裁協會爭議調解中心,為消費者與業者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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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理事長李念祖說明該會功能。(歸鴻亭攝影) |
仲裁協會理事長李念祖則強調,該協會成立已有55年,是國內唯一具有調解並仲裁後,具備法律效力的民間社團法人,調解只是讓消費者與業者間多一種解決糾紛的管道,若調解不成立,並不影響之後要聲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權利。
李念祖說,調解程序和資料不會公開,消費者和業者、調解人都有保密的義務。
消基會秘書長陳智義說,透過調解來解決糾紛,經濟又快速,消費者和業者雙方不必忍受長時間訴訟煎熬,也不會造成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