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社會影響力 立委民間協力共推社會企業發展條例
新網記者詹清林台北特稿
2017/5/12 下午 04:04:13 / 產業經濟
考量社會企業發展不斷擴張,為了健全社會企業的運作及公益性,立法委員余宛如今日與尤美女、高志鵬、陳曼麗、林岱樺一同支持「社會企業發展條例」立法,希望以法規作為引領、打造完善的生態系以支持台灣社會企業的發展。該條例內容涵蓋完善社會企業各階段發展所需的金融服務、強化對社企中間組織的支持、推動政府的社企採購、成立社會企業發展基金並明定其用途等,從底部扎根、健全社會企業生態系、擴大社會企業的社會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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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社會企業發展不斷擴張,為了健全社會企業的運作及公益性,立委與民間協力共推「社會企業發展條例」立法。(詹清林攝影) |
出身於社企圈、創辦台灣第一家公平貿易企業的立委余宛如,長期與國內社企圈交流、觀察外國社會企業發展與立法方向,她認為近3年社會企業創業風潮崛起,多元的組織包括公司、合作社及地區協會等,紛紛在兼顧社區及環境的需求下,開啟自給自足的商業模式,尤其青年對於社會企業創業的趨勢,更是不可忽視的現象。
余宛如表示,不過,社會企業目前在市場上支持度仍不足,且金融服務匱乏的情況下,使社會企業難以有效發揮影響力,政府應該積極回應社會企業發展的需求,協助社會企業發展以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力,因此希望藉由「社會企業發展條例」明定主管機關,讓社會企業不用再面對政府的多頭馬車;整合金融機構、信用保證機構,健全社會企業在每個發展階段所需要的投資、融資與信用保證機制,並進一步匡列預算,設置社會企業發展基金,用於健全社會企業生態系、發展社會企業的中間組織、並引導市場資金投入社會企業中;並且,建立人才培育機制,得由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聯合相關機構及大專院校育成專業人才。
多扶事業執行長許佐夫指出,儘管過去有行政院推出社會企業行動方案推動,然而在沒有明定主管機協調相關政府機關資源下,如同多頭馬車,政府資源難以有效協助社會企業發展。
守護天使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林銘遠也對此法表達肯定,他認為此法案框架完整,且制度彈性,具備鼓勵大於限制的精神,同時,此法保留多元組織發展空間、培育人才制度並引入資金支持,將有助於社會企業產業化。
逢甲大學社會企業經營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汪浩提及,政府應投入支持社會企業發展,積極回應青年對社會企業之期待,並舉祕魯國際經驗為例分享,期待透過完善的社會企業發展條例,可進一步促進台灣企業發展之經驗,以此打入亞太經合會,與國際交流。
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吳宗昇表示,10年前社會企業的概念剛引入台灣,民間需要時間發展,10年後台灣已建立多元組織發展特色,且量能持續增加,政府應開始建立規範,明訂管理架構,並以開放態度接納不同社會企業組織,而非聚焦在誰是社會企業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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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企業發展條例」能達到強化與擴張社會影響力的公益目的,成為一個以擴大社會影響力為出發的循環發展模式。(詹清林攝影) |
參考各國皆廣納各種組織型態、以有限分紅、資產鎖定及資訊揭露等原則定義社會企業。余宛如強調,為擴大社會影響力,這次立法不僅接軌國際,也保護社會企業發展空間,符合台灣特殊的多元組織發展型態,因此社會企業發展條例參考各國作法,採納有限分紅與資訊揭露的精神,作為社會企業的定義,同時也為社會企業規範內部與外部標準,建立可信度。
目前,「社會企業發展條例」經過3年公私部門協力,已經累積相當的初步成果,現在在不侷限社會企業組織的型態下,以限制分紅的方式讓淨利再投資於實踐社會目的上,如此政府提供支持,能達到強化與擴張社會影響力的公益目的,成為一個以擴大社會影響力為出發的循環發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