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改會要糾出"惡檢" 要求法務部清查恐龍檢察官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特稿
2011/11/29 下午 04:45:16 / 人權社會
過去司法被批不公,台灣民主化多年,社會上對「惡法官」頗有微詞,其實還有「惡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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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成立「追緝惡檢」小組,今日提出案例要求法務部調(歸鴻亭攝影)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成立「追緝惡檢」小組,今日召開記者會,提出案例要求法務部調查並公布處理方式。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社會上一直關注恐龍法官亂判案,其實「恐龍檢察官」亂審理,就會減少許多烏龍案件。
林峰正說,《法官法》明定法官評鑑將於明年1月6日開始上路,而檢察官準用《法官法》。這樣的情況可能使檢察官濫權起訴及上訴,造成人民痛苦,也造成司法浪費。
他指出,在「偵查不公開」的保護傘下,檢察官不受監督,無人檢驗;偵查庭內經常辱罵當事人、押人卻不問、以緩起訴逼供等情節一直存在;當濫行起訴或上訴的案件在無罪確定後,也無需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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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右為「追緝惡檢」專案小組主持律師林永頌。(歸鴻亭攝影) |
司改會「追緝惡檢」專案小組主持律師林永頌說,已經找出98年最嚴重、最誇張之案件,要求法務部對這些惡檢詳加調查,建立檢察官「起訴」與「上訴」的問責機制。
林永頌強調,許多案例檢察官可能證據不清、不足就起訴、法律適用有問題,或明明是起訴錯誤案件,經法院判決無罪還繼續上訴,讓被告、當事人一直官司纏身。
他表示,像這樣有問題的案例約有一成,法務部應該清查這些案例,調查檢察官是否確實已盡職責,並在一個月內對外公布調查結果,其中如有應懲戒者,也請具體公布處理方式;若是沒有回應,或是虛應解決,將會繼續公佈更多嚴重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