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孕婦歧視比10年前爆升35%
新網記者陳蔚承台北特稿
2012/2/21 下午 03:22:18 / 人權社會
不是所有的雇主都希望孕婦可以過得好,對於懷孕或是孕婦的歧視,比10年前爆升了35%。
|
美國平等雇用機會委員會認為美國孕婦歧視比10年前爆升35%。(歸鴻亭翻製) |
美國平等雇用機會委員會(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表示,別以為每個人都對孕婦充滿關愛,一位孕婦在華盛頓特區星期三舉行的聯邦公聽會中告訴一名專家說,她的雇主並不是那麼喜歡孕婦。
30多年以前,懷孕歧視運動(Pregnancy Discrimination Act)被實踐來保護孕婦,也就是保護那些懷孕時也工作的孕婦。該婦女的第一胎,直到分娩的前一天,她還在報社工作;第三胎出世前幾個小時,也還在工作。在一個沒有針對育嬰假提供強制給薪規定的國家,該婦女表示,她不想浪費時間。但是當她懷著孩子,忙於擠出一篇文章時,很多孕婦可能被降級或失去她們的工作。
懷孕或懷孕相關的歧視比10年前爆漲35%。根據美國平等雇用機會委員會的報告指出,5件針對女性的歧視中,就有一件是懷孕。從2001年起,該機構已經接到5萬2千件歧視懷孕的案例,總賠償金額高達1億5千多萬美元。
該委員會女主席賈桂琳.貝瑞恩(Jacqueline Berrien)表示,在21世紀的工作場合裡,對懷孕的歧視依然持續著,剝奪了她們養家活口的權力。
現在,女性佔國家工作人口的47%,此外,在三分之二的家庭中,女性是主要的,或是共同的養家者,但懷孕而遭到解雇情形的存在,代表了社會多重的問題層面。這也就是為什麼國家婦女與家庭協會(National Partnership for Women & Families)的資深諮詢員茱蒂絲.理奇曼(Judith Lichtman)告訴平等雇用機會委員說,婦女無法接受因為懷孕或生小孩而失去工作。
該委員會也提供了數件歧視的案例,如騷擾、雇主的敵視、減少工時和強迫放無薪假。加州大學的工作生命法律中心(Center for WorkLife Law)的主任喬安.威廉絲(Joan Williams)接受一名懷孕上班族的陳情表示,她不能因為日漸隆起的肚子而去更換制服,相反的,因為她再也無法把自己塞進制服裡而被迫放無薪假。然而,婦女不是唯一受到衝擊的。男性因為要照顧小孩而請假也有受罰的案例,因為照顧家庭或是小孩被認為是女性的工作。
而受影響最烈的是那些無法承受失去工作,工作也最辛苦的人;也就是低薪的工廠工人,因為工廠的工作時程是沒有彈性或是無法預測的。
一旦婦女生小孩,歧視就會以「母性薪資懲罰」─每個孩子多罰百分之5─的形式持續著,即使事後給予孩子教育和實習的機會也無濟於事。
印第安納大學社會學者史蒂芬.貝那德(Stephen Benard)表示,母性充滿了嚴重的貧窮風險。該學者亦表示,就是母性鴻溝就是性別的薪資鴻溝。
美國平等雇用機會委員會目前被指示成立一個由該委員會、美國勞工部門的成員、司法部門和人資管理部來更進一步討論這個議題。
理奇曼也表示,對於懷孕勞動者和看護的歧視已經持續幾十年,即使法律和法庭決定想要根除這樣長期以來的歧視,也是很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