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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婦女歧視 民間聯盟籲五院建立監督機制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2/2/23 上午 11:45:22 / 人權社會

 民間推動台灣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聯盟,趕在明日立法院開議之前,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針對五院落實CEDAW的監督機制提出具體訴求。

民間推動台灣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聯盟今日針對五院落實CEDAW的監督機制提出具體訴求。(歸鴻亭攝影)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表示,針對五院落實CEDAW的監督機制將提出具體訴求,目前五院僅有行政院設立「性別平等處」,但還沒有選性平委員或開會,呼籲其他四院儘速設立性別平等機制,消除司法官審理案件、公務員執行業務的性別歧視現象。

 尤美女說,CEDAW施行法在今年1月生效,她已經向立法院長王金平遞出建議書,希望在立法院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由國會的研究人員包括法制局和預算中心,都能夠將CEDAW當中非常重要的性別預算與性別統計、性別分析以及性別影響評估都能進行相關研究,提供給委員做參考。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理俐提到,婦女的權利指數代表一個國家的進步程度,儘管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但是透過我們積極落實CEDAW的監督機制的努力成果,讓台灣更增加國際的能見度。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聯盟希望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的監督機制之外,更關心如何真正的達到實質平等。(歸鴻亭攝影)
 該會秘書長何碧珍表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規定各機關要在3年內,成立專責機構、檢視法條,消除對婦女的歧視。

 何碧珍說,立法院應檢視法條是否違反CEDAW;考試院應將CEDAW列入國家考題範圍;行政院性平處統籌CEDAW國家報告任務,性平委員遴選機制應透明化等。

 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楊婉瑩則指出,立法院改選各委員會召委時,應該反映出性別比例,優先禮讓女性擔任召委;至於相關法案的提出,也要符合CEDAW的精神。

 勵馨基金會資深研發專員杜瑛秋認為,法律、行政部門缺乏性別意識,複製父權的結構,使得受暴婦女重複受到歧視;她強調除了應該積極落實五院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的監督機制之外,更關心如何真正的達到實質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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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歸鴻亭 日期:2012/2/23 上午 11: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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