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托整合變相解雇教保員 立委關切現職權益籲修法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2/3/23 下午 04:08:38 / 人權社會
幼托整合元旦上路,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今日呼籲教育部修改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辦法,保障現職教保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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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潮州鎮鎮長洪明江認為現行法令對現職的教保員沒有留用保障,等於是變相解雇。(歸鴻亭攝影) |
民進黨立委吳宜臻、林淑芬、國民黨立委江惠貞與台聯立委林世嘉,上午與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要求教育部應保障現職人員的工作權益。
屏東縣潮州鎮鎮長洪明江表示,台灣有1,177所公立托兒所,但7成沒有立案證書,立法院去年通過內政部兒童局預算決議,由兒童局輔導各縣市托兒所取得立案證書,但現行法令對現職的教保員沒有留用保障,等於是變相解雇,驅趕有經驗的教保老師,然後有可能去進用一個沒有經驗的老師。
潮州鎮主任秘書丁勇言則指出,現在的公立托兒所,職務代理人才是工作主力,但他們既不是公務員也非臨時人員,有的職務代理人已工作10幾年,卻沒有機會考取正式資格,沒有勞動保障,與托育公共化要保障幼兒受教權的意旨相違背。
江惠貞認為,應該提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草案,並要求教育部應提供穩定財源,支持地方政府早日完成公立幼兒園建置,並保障現任教保員工作權,提升整體幼保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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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今日呼籲教育部修改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辦法,保障現職教保員權益。(歸鴻亭攝影) |
吳宜臻則提出訴求,包括教育部應提出協助公立幼托系統相關政策,於整合的過渡時期提供穩定財源,支持地方政府完成公立幼兒園之建置;教育部應協同勞委會致力保障教保員之工作權,重新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納入現職人員應全面留用條款,以穩定教保品質。
教育部國民教育司科長許麗娟回應,公立托兒所人員進用方式多元,依公務人員任用法、雇員管理規則進用者是繼續在原單位留用,臨時人員若是依勞動基準法在「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實施前進用,權益也繼續維持。
該部也立即針對有關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之訴求,強調公立幼兒園正式人員,園方不得任意終止契約,而公立托兒所職務代理人員本來就有聘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