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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檢挖苦被告甚至被害人證人 法務部管是不管?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2/5/3 上午 11:33:23 / 人權社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今年4月17日公布發生在2011年3月,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冠佑承辦「100年偵字5511號」車禍案件的開庭錄音帶。該檢察官開庭之態度囂張跋扈,全無檢察官本應展現之客觀性,無論對被告、被害人,其它案件甚至包括證人,言談間皆極盡挖苦、嘲諷之能事,失卻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犯罪,本應依憑證據嚴謹查證之立場,除使法治原則蒙羞外,亦長期減損人民對司法之信賴感。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繼續對台北地檢署態度不佳檢察官事件要求法務部正視。(歸鴻亭攝影)
 司改會執行委員林永頌律師表示,自從4月17日公布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林冠佑的不當言行後,陸續接到12件申訴案,顯示事態嚴重;台北地檢署卻只給予申誡1次,法務部態度消極。

 林永頌也說,司改會上次公布林冠佑對話錄音,有網友認為檢察官對嫌犯態度本來就要比較兇,因此司改會今天公布林冠佑與當事人的對話錄音,證明林冠佑對被告或被害人、甚至證人的態度都非常不佳。

司改會執行委員林永頌律師(右)在立委尤美女(左)支持下召開繼續對抗惡檢記者會。(歸鴻亭攝影)
 法務部檢察司律師科科長林玉苹回應,目前尚未接獲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轉呈林冠佑懲處案,後續申訴案件已函請台北地檢署併案處理。

 她強調,法務部相當重視民眾的感受,對於態度不佳檢察官,法務部已經移送評鑑1案、懲處1案。

 不過,林永頌仍強調,地檢署並不是沒有申訴制度,但是很多沒有處理,不少人向台北地檢署、政風處、法務部等單位具名或匿名檢舉,然而均如石沉大海,毫無回覆,亦無下文;希望立法院能要求法務部落實問卷調查、制度等,並對林冠佑的案子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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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歸鴻亭 日期:2012/5/3 上午 11: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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