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
加至最愛
檢視信箱
進入商場
前往藝坊
 
現在時間 現在時間

Hi, 您尚未登入喔! 會員 登入 註冊

略過巡覽連結

惡法不得不修 鄭麗君質疑:集遊法政院版本換湯不換藥


新網記者張渝萍台北特稿
2012/8/1 下午 11:33:48 / 人權社會

 今日立委鄭麗君、議員周威佑及台灣勞工陣線共同主辦「公民權利V.S公權力:面對人民集會遊行警察公權力之界線」公聽會,對於目前社會運動蓬勃,如之前文林苑,大埔農民,及現場播放苗栗後龍反殯葬園區及華隆事件的抗議影片中,都可以看到警方與抗議民眾的衝突慘況,對此公聽會主要為釐清警察公權力範圍,以及目前集遊法的弊病之處。

鄭麗君無奈說,集遊法修法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但這惡法不能不修,她一樣會盡力爭取以落實基本人權為基礎的集遊法。(張渝萍攝影)
 目前鄭麗君及其他公民團體對集遊法主要的訴求為,希望將集會遊行法正名為集會遊行保護法,把執法單位改成縣市政府而非地方警察局,將強制報備改無自願報備制,以及部分條文修正。

 鄭麗君表示,集遊法的執法單位為地方警局,本身就充滿管制色彩。因此為將集遊法朝保護集會者人權落實方向修正,將會是下個會期的優先法案,但目前政院版和她所提的版本有很大的不同,質疑是換湯不換藥。她嚴厲表示,解嚴至今已25周年,這部惡法仍未修正。

 在這次文林苑案中,抗議民眾及警方衝突激烈,造成各界關注。台灣都更受害者聯盟研究員陳虹穎表示,勸離有需要做到拳打腳踢嗎?有需要將300多人以11輛大都會巴士載到木柵及青年公園丟包?就連回來現場找回遺失財物也被阻止。

 文林苑參與抗議的學生高若有表示,強拆王家當晚,警察的驅離方式十分粗暴,甚至將他們一一推上巴士後,載到木柵動物園丟下。他表示,當時有很多人因為身上沒有錢必須向路人借錢搭車回到士林,回到現場後要求警方放他們進去拿回自己遺落的的物品,但竟遭拒絕,後來才以人數限制的方式放行。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表示,警察在遊行中的執法形象常讓人認為是在保護那些被抗議的人。(張渝萍攝影)
 高若有質疑有哪條法律規定不准拿回他們的東西,他們執法的依據是什麼?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表示,警察在遊行中的執法形象常讓人認為是在保護那些被抗議的人。

 對此士林分局副分局長張騰貴表示,在現場有很多媒體、社團有拍到相關畫面,他並沒有發現有粗暴情形,但對於執法是否過當的部分他將會檢討。

 而內政部警政署法制室主任邱寬愉也回應,文林苑及苗栗後龍案皆是為地方政府協助執行公權力,因此警方必須要協助,要拆除障礙,對於集會遊行來說是個案。

 同時邱寬愉也說,警察機關是以維護集會遊行的順利為執法基礎,但警察有他們的立場,不只有集會遊行者還有居民和道路使用者等多方利益要考量。此外他對目前台灣的集遊法違法處罰標準沒有下限感到驕傲。他表示,跟德國以刑罰來規範來比是否要給警政署一個掌聲。

 對於這樣的辯解,公民團體感到十分憤怒,對於邱寬愉表示警方是為協助政府拆除障礙之說法,野草莓學運代表張之豪激動反問,難道警方將駐守在王家屋內的民眾視為物品,以消除障礙物的方式來處理?

內政部警政署法制室主任邱寬愉回應,文林苑及苗栗後龍案皆是為地方政府協助執行公權力,因此警方必須要協助,要拆除障礙,對於集會遊行來說是個案。(張渝萍攝影)
 鄭麗君也說,警方對於集遊法的思考方向本質上就是錯誤的,怎麼可以說處罰標準沒有下限是對人民的恩典?而陳虹穎也說,不要再個案化,公權力是公民賦予的,這點非常重要。

 周威佑也無奈表示,警方為法律執行者而非執法者,因此這次對話對焦有限。此外他也提出,目前集遊法規定若未報備就會被強制解散,他表示這規定太無理,不符比例原則,不報備只是集會者放棄警方保護,他反問,抗議者對特定目標喊口號會造成危害嗎?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協會會長局徐偉群也說,集會遊行幾乎都是和平進行,若會發生暴力事件,幾乎都是因為先有國家暴力。正名為集會遊行保障法及立法宗旨澄清是重要的。

 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也說,集遊法的精神就是要基本人權得到徹底的保障,但現在看到的是集遊法不斷的賦予有權力者更多的權力。

 對於目前台灣集遊法的狀況,國際特赦組織(AI)台灣分會倡議專員楊雅琪表示,公權力的行使是國家民主的象徵;AI每年都會提供年度報告,目前台灣已經連續兩年被提出集遊法無進展。

對文林苑一案,士林分局副分局長張騰貴表示,在現場有很多媒體、社團有拍到相關畫面,他並沒有發現有粗暴情形,但對於執法是否過當的部分他將會檢討。(張渝萍攝影)
 而內政部警政署主秘陳國恩針對公民團體質疑執法過當部分表示,各地警察機關的執行技巧不一,或是執法經驗不足,造成影片中或其他遊行事件執法不當的情形,他將會發函要求改進,加強教育,不要有脫序行為。但對於自願報備,他表示警方會措手不及,可能造成交通混亂等問題。

 另外,他認為主管機關在集會遊行的申請案件中,核准比例超過9成,即使駁回也是因為沒按照規定申請,最後因命令解散卻不解散而遭到起訴的,也僅有0.2%的比例來看,集會遊行的限制並沒有太嚴重。

 對於下個會期集遊法將修法的部分,政院版修正草案仍有許多弊病。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賴中強指出,行政院版第12條賦予主管機關權限可要求集遊負責人更改路線、場所及時間,如此一來便限制抗議民眾表達訴求的權力;此外,第22條允許警方可在參與遊行者出現暴力行為時,強制命令解散。他表示,應「勸離」暴力行為人離開現場即可,而非要求整場集會遊行解散。

 公聽會現場公民團體與內政部警政署及地方警局對話似乎無太多交集,對於集遊法的執法基本精神看法也不同,會議最後鄭麗君承諾會盡力爭取集遊法修法,以及要將馬英九承諾的自願報備制落實。目前行政院提出的版本仍充滿限制,再加上警政署的態度,鄭麗君無奈說,集遊法修法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但這惡法不能不修,她一樣會盡力爭取以落實基本人權為基礎的集遊法。
頻道:捐贈贊助 分類:人權社會
專題:張渝萍 日期:2012/8/1 下午 11:33:48
關鍵字:集遊法,勞工陣線,國際特赦組織

留言版

文章主題
(回覆時可不用填)
姓 名
評 等
    
Email
驗證碼
ABC (有分大小寫)
留言內容

回覆主題
圖片
     

閱讀更多張渝萍報導
張渝萍報導列表
學生舉辦"共生音樂節":228歷史不能被遺忘
人權社會 2013/2/28 下午 11:55:20

閱讀更多新網專題
新網專題列表
北藝中心2025上半年協辦4劇 精彩好戲輪番上演
文化藝術 2025/4/2 下午 05:33:03

閱讀更多新網新聞
新網新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