鯊魚是海洋生態要角 動保團體籲禁捕大白鯊
新網記者吳岱穎台北特稿
2012/11/21 下午 01:22:42 / 生態環保
本月14日台東縣漁船用旗魚鏢槍射殺一條胎內懷有9隻幼鯊的大白鯊,並以18萬餘元的價錢出售,此舉不但引發國內動物保育團體的關切,更引發國外團體的撻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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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委田秋堇呼籲國內不要再捕獵鯊魚。(歸鴻亭攝影) |
財團法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日針對該事件召開記者會,並從海洋大學借來一尾來不及出生的小鯊魚標本,一同出席記者會,告訴民眾鯊魚對人類環境生態的重要性,呼籲漁業署將鯊魚比照鯨鯊保育規範,列入禁捕名單。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表示,台灣東海岸不斷傳出漁民捕獲鯊魚的事件,雖然漁民捕獲的鯊魚多是意外造成,但是因國內欠缺對鯊魚應有的保育觀念,因此時常導致鯊魚誤入漁網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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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張曉風以《大白鯊》與《白鯨記》說明不該將鯨魚汙名化,右為來不及長大的小鯊魚標本。(歸鴻亭攝影) |
其實鯊魚在食物鏈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陳玉敏解釋,鯊魚是海洋食物鏈中的最高層,鯊魚吃魟魚,魟魚吃貝類,若鯊魚數量減少,食物鏈也將崩壞,根據北大西洋的研究,人類再繼續捕殺鯊魚,在2048年海洋將只剩下毒水母之類的浮游生物。
陳玉敏說,華盛頓公約組織(CITES)已將大白鯊、象鮫(姥鯊)和鯨鯊列為附錄2,屬於易危、應予保護的物種;而台灣在2007年11月1日起全面禁止捕撈、販賣、持有及進出口。
黑潮海洋文化基金會執行長張泰迪指出,希望媒體不要再汙名化鯊魚,鯊魚的主食是魚類,不是人類,人類也不是鯊魚的菜,而且鯊魚在海洋生態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台灣應加強對鯊魚的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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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動物保育團體呼籲禁捕大白鯊,將鯊魚比照鯨鯊保育規範,列入禁捕名單。(歸鴻亭攝影) |
蠻野心足生態保育協會律師陸詩薇認為,台灣欠缺對大白鯊、象鮫的研究和了解,捕殺鯊魚的行為並非以人為本、為民除害的動作,台灣不只要在人權方面與國際接軌,在生態保育方面也要與國際同步。
農委會漁業署簡任技正周清河回應,近來捕獲的大白鯊都是漁民使用的定置魚網或流刺網所捕獲,而非漁民刻意捕撈;若有漁民捕獲大白鯊或象鮫,政府不會開立出口貿易證,但並未禁止在國內利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