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提醒愛美消費者 美醫儀療微整形糾紛多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3/3/4 上午 11:21:49 / 美容美體
近年很多愛美消費者流行微整形,各大醫院、美容診所、購物頻道都宣稱提供淨膚、柔膚、3D變頻飛梭、X代飛梭、正宗電波、飛針電波、彩衝光等多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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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說明面對微整形風潮,糾紛申訴案件不少。(歸鴻亭攝影) |
面對這些微整形風潮,消基會指出,在接獲的儀療糾紛申訴案件中,不乏消費者在買了儀療療程之後,才發現並不適合而想退費,或者是進行若干程序後,發現皮膚未見好轉,反而更糟;申訴期間,又得經過協商調解的時程,讓消費者身心備受煎熬。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春節期間愛美的消費者可能會把握長假及運用領到的年終獎金做微整型,該會也因此接獲不少糾紛申訴,有位林小姐進行飛梭雷射儀療,共購買了6次療程,但做2次就發生嚴重過敏,要求無條件終止契約並退還未使用次數費用,卻遭公司拒絕,還要求她轉到其他儀療課程,造成糾紛因而尋求協助。
他說,根據該會統計,去年接獲民眾美容醫療申訴案件高達161件,多數是購買醫美療程進行一半,發生皮膚不適現象,提醒欲進行儀療的民眾,若無法預知自己膚況適不適合,可先買單次療程,之後視情形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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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陳智義呼籲避免儀療糾紛必須保留每次的就醫資料,證明相關療程費用、項目,右為消基會醫療糾紛處理委員石博宇醫師。。(歸鴻亭攝影) |
消基會醫療糾紛處理委員石博宇醫師指出,皮膚狀況不佳者,大多不適合進行儀療,以上述林小姐案例飛梭雷射儀療為例,紅斑性狼瘡、酒渣、敏感性皮膚、光敏感性皮膚炎及任何皮膚炎患者,皆不適合這類療程,務必先經皮膚專科等專業醫師診療後,再考慮是否進行儀療,以免原有的皮膚問題惡化。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陳智義則呼籲,要避免糾紛,在儀療前務必跟治療人員討論治療前後的注意事項、副作用及詳細費用;可針對接受治療部位拍照,並取得相關說明書,由患者與院方各保留一份,以作為證據;最好簽訂儀療協議書,事前約定好儀療方式、過程、術中可能出現情況及反應等,作為日後發生糾紛的法律依據,在接受儀療期間必須保留每次的就醫資料,證明相關療程費用、項目。
消基會重申,希望消費者能夠建立「自信就是美」的觀念,畢竟與其追求終究不敵歲月的虛幻美麗,還不如在意內心的平安與自信,不要輕易在身體、顏面上進行侵入性治療,以免增加感染或後遺症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