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國道車禍3死24傷 家屬控國光客運逃避責任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3/6/27 上午 11:49:48 / 交通運輸
去年11月國光客運一輛客車在中山高速公路嘉義路段發生3死24傷的重大車禍,從後追撞國光客運的肇事轎車駕駛李冠穎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國光客運女駕駛歐懿萱則被認定無過失,獲不起訴處分;由於檢方認定駕駛沒有責任,受害乘客至今除強制責任險外,無法獲得其他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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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蔡錦隆質疑國光客運公司逃避重大車禍責任險。(歸鴻亭攝影) |
立委蔡錦隆今日陪同受害者及家屬召開記者會控訴國光客運公司逃避責任,發生如此重大事故,該客運竟被認定是「0責任」,要求交通部必須負起責任,並在一周內提出報告。
受傷者家屬表示,車禍至今半年多,國光客運未賠傷者一毛錢,相關乘客投保責任顯及運送責任險等理賠部分,國光客運亦拒絕理賠。至今仍拄著枴杖的受傷乘客賴先生激動表示,他坐國光的車,買國光的票,竟沒有乘客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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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及家屬控訴國光客運公司發生如此重大事故,該客運竟被認定是「0責任」。(歸鴻亭攝影) |
國光客運發言人宋立山回應,事發當時肇事車輛側撞國光客運,導致行車失控釀禍,該公司對受害者致上最大歉意,並已盡力向富邦保險公司爭取最大金額的賠償,但由於國光駕駛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強制責任險,旅客運送責任險無法理賠,絕非國光藉故卸責,而且國光公司一樣求償無門,後續會再和保險公司協商爭取權益。
金管會保險局科長謝萬隆表示,一般責任險與強制責任險不同,必須釐清責任歸屬才能理賠,世界各國規定都是如此,建議受害者提出再議,只要釐清相關責任,保險局會督促保險公司依契約執行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