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麵檢疫突變卦 若全數銷毀業者損失達千萬
新網記者范詩敏台北特稿
2013/7/11 下午 02:16:38 / 人權社會
日前海關以「含肉」產品未申報檢疫為由,查扣了超過1萬箱的進口泡麵。業者今日指出,這些泡麵已合法進口5年,海關卻突然更改標準,查扣1萬4千箱的泡麵產品,若全數銷毀,總計將損失1千2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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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江惠貞表示泡麵進口業者陳情遭海關查扣封存,造成損失。(范詩敏攝影) |
立法委員江惠貞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日前接獲日本、韓國泡麵進口業者陳情,泡麵產品多年來以不含肉項目申報進口,有完整資料且符合認證,但本月8日以調味包含肉類萃取粉,應屬含肉產品未申報檢疫為由,遭海關查扣封存,造成損失。
李姓進口業者表示,被查扣的泡麵產品自5年前就開始進口,一切按照正常程序,泡麵調味料中含有肉類萃取粉,過去海關以「不含肉」項目申報即可;但日前卻被歸類為「含肉」產品而遭查扣。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動物檢疫組副組長董好德說,民國94年起實施含肉加工產品輸入檢疫條件,因速食麵含肉可能有動物疾病風險,只要歸屬「速食麵,含肉者」號列,所以6月25日後海關與防檢局採統一認定,須申請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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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關以「含肉」產品未申報檢疫為由,查扣了超過1萬箱的進口泡麵。(范詩敏攝影) |
董好德表示,防檢局認為對含肉定義與海關應採統一認定,6月18日建議海關考慮防檢局含肉判定方式,協助將有肉類萃取物、含肉類成分風味劑等成分速食麵歸屬於「速食麵,含肉者」號列,財政部關務署6月25日轉知所轄各關口配合辦理。
江惠貞說,目前遭查扣產品是6月25日前已通過許可進來的產品,她質疑處理是否恰當?查扣部分又該如何處理?
董好德回應,應是6月25日後才適用,會要求輸出國政府提供相關資料審查,如有申請案會儘速處理。
財政部關務署關務查緝組副組長蕭學雄在會中說,權責機關是檢疫單位,如果檢疫單位認為查扣行動是從6月25日起算,之前案件不適用,海關會配合處理。
與會的業者表示,希望6月25日之前進口產品可解除查封,之後要進口產品也會符合檢疫或認證程序,過去更改法規,都會有3至6個月的宣導期;業者願意配合國家認證,但也希望負責機關也能給予宣導時間,讓他們可以依規定送檢,正常進口、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