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
加至最愛
檢視信箱
進入商場
前往藝坊
 
現在時間 現在時間

Hi, 您尚未登入喔! 會員 登入 註冊

略過巡覽連結

私校禿鷹利用興學營利圖己 教育部應修法杜絕


新網記者范詩敏台北特稿
2013/10/22 下午 02:29:13 / 人權社會

 日前傳出台南某私立中學在正常經營之下苛扣教師薪水。全國教師工會今日批評某些私立學校經營者,用各種手段掏空校產,罔顧師生權益,並希望教育部長蔣偉寧能拿出魄力,杜絕不公不義的私校禿鷹。

全國教師工會副理事長吳忠泰批評某些私立學校經營者,用各種手段掏空校產。(范詩敏攝影)
 全國教師工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表示,有私校董事利用四種手法來謀取不當利益。第一種手法是利用在他校收購董事席次來擴張自己的經營版圖;第二,教育部規定董監事酬勞上限以「學費收入1%,不超過1千萬」為原則,但有些私校在校務經營退步的狀況之下,仍以教師兼主管的最高薪為酬,加上在外兼任其他董事職務的收入,年薪可能超越教育部政務次長。

 他指出,有些學校以蓋新校舍的名目向銀行貸款,但還款期限極短,故把當屆學生繳的學費用來還貸款,如此使用在當屆學生的經費就會被壓縮;第四則以鼓勵學生為名義,大量向董事經營之公司採購物品,經費以少報多,或是讓董事的親友掌管學校餐廳經營權、掌控食材來源,以及資金調度。

吳忠泰指出四種不當牟利手法,罔顧學生權益。(范詩敏攝影)
 吳忠泰說,教育部應嚴格監督各校董監事異動,特別是關係人三等親內,兼任他校董事時由檢調調查是否有帳戶金流,以減少董事買賣情事,並要求各校舍貸款合約設定還款上限,每年還款金額不得超過學生學費10%。而學校接受的補助金額,如超過該校歲出決算之60%時,應比照政府採購法,以公開方式決定工程招標,且應效法金管會,將校務虧損的學校,董事姓名予以公開。

 私立學校應是公益法人,吳忠泰批評,政府鼓勵私人興學,如今卻淪為某些不肖董事利用興學來營利。在學校出現問題時,教育部才緊急介入,根本無濟於事。他認為,教育部應從制度下手修正,才能杜絕這些禿鷹剝奪學生受教權。
頻道:捐贈贊助 分類:人權社會
專題:范詩敏 日期:2013/10/22 下午 02:29:13
關鍵字:私校,吳忠泰,三等親,採購法,金管會

留言版

文章主題
(回覆時可不用填)
姓 名
評 等
    
Email
驗證碼
ABC (有分大小寫)
留言內容

回覆主題
圖片
     

閱讀更多范詩敏報導
范詩敏報導列表
"阿斯匹靈國際聯展計劃"探索旅行各種方式
文化藝術 2013/12/27 下午 08:31:29

閱讀更多新網專題
新網專題列表

閱讀更多新網新聞
新網新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