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學者同心協力 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
新網記者凃韋君台北特稿
2013/11/17 下午 09:15:23 / 人權社會
下週二11月19日立法院將舉行同志婚姻法案的公聽會。反方意見多質疑同志家庭合法之後會衝擊既有的家庭社會結構,高喊「守護家庭」;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看見同志在其婚姻家庭尚未合法的情況之下,同居、置產、納稅、生子,照顧彼此與對方家人,卻得不到任何法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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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志家庭代表大龜(右三)、同志佛化婚禮當事人黃美瑜(右二)、政大社工研究所副教授王增勇(右一)呼籲社會大眾正視同志家庭的既存事實。(凃韋君攝影) |
立法委員尤美女認為,社會大眾常說的尊重,其實是視而不見;去年12月提的民法親屬篇修正已經通過,倡導的是讓法條中父母改成雙親、夫妻改成配偶,該案雖已交付司法法制委員會,但還未排入議程。
立法委員鄭麗君表示,社會正義就是設身處地的著想,同志婚姻不是合法化的法案,而是平權的法案。對於目前「多元成家」草案風波,鄭麗君表示,當時她接受該草案,是尊重該草案的立法精神。但在立法院推動,都是獨立進行,目前3法案也只有「同性婚姻(婚姻平權)」得到22位立委連署並進入一讀,其他兩草案根本還沒開始討論,呼籲民眾別把3個法案混為一談,不要進行全面烏賊戰術的攻擊。
去年由釋昭慧法師證婚的女同志佛化婚禮當事人黃美瑜、游雅婷也現身說法,雖然得到原生家庭的支持,但在租房、買房貸款,或著是報稅等最基本的事情,都只能用兩個好朋友的身分去向外界說明;徒有社會矚目的儀式婚禮,卻無法享有異性戀夫妻同等的婚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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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鄭麗君(左)、立委尤美女(中)、同志佛化婚禮當事人游雅婷(右),到場挺同志婚姻合法化。(凃韋君攝影) |
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副教授王增勇表示,反對者擔心同志使家庭制度瓦解,但其實想要組織家庭的同志才是與其一起耕耘家庭文化制度的推手;同志會被汙名化為多伴侶的代表,其實是因為社會環境造就的,當社會體制不給予同志步入家庭的權利,同志為了保護自己免於歧視,他們透過短暫的性行為讓自己得到解放,另一方面又得遵守社會傳統婚姻觀念,與異性組成家庭。如此壓迫性的環境,讓同志無法得到穩定的感情基礎。
同家會表示,過去擔任台北市長的總統馬英九,曾在2003年台灣同志遊行表示,台北市作為一個國際級的都市,應該對於不同族群與文化的個體予以尊重;前總統陳水扁也在2000年指出,同性戀不是罪,也不是疾病,台灣過去很多人在努力爭取政治人權和社會人權,而同志人權運動也一樣要靠努力爭取和教育來達成。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近來也明確表達支持同志婚姻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