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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修正案 醫勞團體憂超時工作合法化


新網記者范詩敏台北特稿
2013/12/11 下午 12:45:53 / 人權社會

 醫護人員超時工作,在醫院已成為常態現象,日前身兼立委暨全國醫師聯合會理事長蘇清泉提出的《醫療法》59、60條修正案,被質疑變相壓榨醫護人員超時工作合法化,今天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聯合護理工會等團體召開記者會,提出撤回提案訴求。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聯合護理工會等團體召開記者會,提出撤回《醫療法》修正案訴求。(歸鴻亭攝影)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執行委員陳宥任表示,過勞的工時不僅危害醫療人員的權益,同時也攸關病患就醫安全。他指出,衛福部同意醫師納入《勞基法》規範,而勞委會也訂於103年起,醫事人員將不受《勞基法》第84-1條「責任制」條款規範;而《醫療法》第59、60條修正案主要增列醫師職災適用《勞基法》補償、醫事人員執行急救不適用《勞基法》休假規範。

 陳宥任指出,修法內容將醫事人員執行急救時的工時規範,排除《勞基法》之外,讓衛生福利部取代勞委會擔任主管機關,有違醫師納《勞基法》政策,意圖剝奪醫療人員勞工權益。

 醫勞小組執委陳宗延指出,若《醫療法》修法通過,恐使醫師納入《勞基法》失去實質意義。《勞基法》第84-1條排除的是護理師、呼吸治療師等醫事人員,因此未來醫師納入《勞基法》,仍可受到第84-1條有關責任制的規範。

 醫改會研發組長朱顯光說,《勞基法》第40條明文規定,雇主得於突發事件發生時調整勞工休假,符合醫師必須值班因應急救狀況的特殊性,《勞基法》第40條連加班費、補假等配套措施都有相關規範,因此應讓醫師納入《勞基法》,無須另外增修《醫療法》。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執行委員陳宥任表示,過勞的工時不僅危害醫療人員的權益,同時也攸關病患就醫安全。(范詩敏攝影)
 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盧孳艷表示,護理人員已是輪班制,下班後還必須遵守責任制規範,這也是勞委會將護理師排除在《勞基法》第84-1條外的原因,但《醫療法》第60條規定醫事人員必須配合急救延長工時,又將護理師拉回責任制的深淵。她擔心,目前僅有50%以下的護理人員願意執業,未來恐流失更多。

 蘇清泉回應,將醫事人員執行急救措施時,排除工時限制規範,在醫護實務上有其必要,他認為這部分各界可以進一步討論。另外,將所有醫護人員納入勞基法是未來的目標,但現階段如果全數納入勞基法,無法與醫療實務配合。
頻道:捐贈贊助 分類:人權社會
專題:范詩敏 日期:2013/12/11 下午 12:45:53
關鍵字:醫療法,衛福部,勞基法,醫師,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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