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忠信:"食管法"不應揭露製造商妨礙營業秘密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4/1/27 下午 01:07:11 / 產業經濟
立法院今日臨時會將針對《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三讀,台聯總召許忠信表示,查驗登記執行面是否可行仍待商榷,不應強制要求標示食品製造商,也不應查驗登記複方添加物,因為可能導致廠商的秘方等營業秘密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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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聯總召許忠信認為不應強制要求標示食品製造商。(歸鴻亭攝影) |
許忠信說,在國際貿易與信用狀實務上,出口商通常不會曝光製造商,以免讓進口商直接向製造商購買,包括美國、歐盟與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的規範都是要求食品在製造商、包裝商、進口商或出口商之間擇一標示即可,若強制標示製造商與經銷商,對國際貿易可能造成阻礙。
他建議應另立機密審核機制,保障廠商營業祕密權;《食管法》不應強制要求揭露食品製造商,因為就算標示,消費者也沒有能力查核,在於政府的查核機制必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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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忠信指出,強制標示製造商與經銷商,對國際貿易可能造成阻礙。(歸鴻亭攝影) |
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蕭振寰回應,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定,當會員國草擬技術性貿易規定時,為防止產生貿易障礙,應讓其他會員國有60天提出書面意見,納為修法參考。
由於台聯黨團規定,不分區立委任期僅2年,並採「一個立委席次、兩人輪替服務」,許忠信在立法院最後一天任期,他表示,過去2年總共召開超過百場記者會,因任期已到無法繼續為民眾服務,將重回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