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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陽光的時候" 白色恐怖受難文集第二輯出版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4/2/25 下午 06:52:50 / 人權社會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今日下午舉辦政治受難者生命故事文集第二輯《看到陽光的時候》新書發表會,現場並邀請作者周賢農、劉佳欽、毛扶正、李坤龍、顏司音、黃崇一以及主編陳銘城,一起分享個人或家庭的白色恐怖經驗。政治受難者郭振純、蔡焜霖、蔡寬裕、陳新吉、吳鍾靈等人聯袂出席新書發表會。

自左至右為受難者顏司音、林式奐、林約幹、毛扶正、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主任王逸群、受難者周賢農、林長茂、李坤龍及黃崇一。(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提供)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主任王逸群表示,101年出版《秋蟬的悲鳴:白色恐怖受難文集第一輯》後,第二輯收錄8位受難者與15位家屬親筆寫的生命故事。對於這段受迫害的過去,有人選擇面對,也有人選擇噤語,直至1992年《刑法》第100條「內亂罪」廢除後,受難者與家屬才敢開始對外界述說這段歷史。

 顏司音說,父親顏大樹恰巧在該法廢除前一年過世,在世時他選擇不和家人提及,母親和弟弟也不樂見她將這段過去寫下。當初經歷的灰暗與害怕猶存,影響家人至今,家屬不是要控訴,而是提供給後人不同的思維,她認為白色恐怖並不只是存在於已過去的時間洪流中,反而還持續影響了受難者的家庭及其家族。對於過去受難歷史創傷的述說,受難者家屬其實是需要更多更大的勇氣,但就像父親一直告訴她的,要繼續抱持著看見陽光的心情向前。

 高齡84歲的受難者毛扶正則說,談起這段過去,心中當然還有恨,但抱著這樣的心情度日太過辛苦,他選擇將公道放在心中。當初年僅17歲的他,抗戰後隨著哥哥毛卻非離開家鄉四川,在哥哥任艦長的美頌艦上擔任電信室譯電,一路從廣州撤退到台灣。卻因為途經香港時,哥哥從同學處拿到一支五星旗,之後又決定讓艦上的人自行決定去留,而被認為叛艦,毛卻非被槍決,他則因未滿18歲連坐被判刑5年。

 李坤龍的父親當年是雲林縣台西國校的老師,被懷疑加入地下組織,在他出生未滿4個月時被補,周歲時遭槍決,李坤龍直到12歲小學畢業前夕,才第一次看見爸爸的照片

 同是受難者的劉佳欽,痛批教育部日前微調課綱,將白色恐怖「淡化、扭曲」,讓台灣下一代年輕人失去判斷力,認為教育部長蔣偉寧會成為台灣歷史的罪人,呼籲教育部應該與文化部、法務部一同於各級學校推動人權教育,「希望台灣社會是真正有公義的社會。」

 政治受難者周賢農於1950年因閱讀左派書籍被捕,他追憶當年一位女同學與案友傅如芝在綠島監禁因閱讀禁書,而被送回台北軍法處改判死刑遭槍決,不禁厲聲痛批:「蔣介石正是拿那隻讀聖經時用的筆,判了我同學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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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歸鴻亭 日期:2014/2/25 下午 06:52:50
關鍵字:白色恐怖,刑法,內亂,左派,綠島,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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