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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電信預付卡100%違規訂使用期限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報導
2014/3/14 下午 03:29:28 / 消費資訊

 電信業者推出的預付卡發現,雖然免綁約,並提供消費者控制通話費,但都訂有使用時間限制。

 現在人手一支手機,許多家長多會申辦預付卡給子女,不僅免綁約、免月租,藉此控管電話費或上網費用,接電話又不用花錢,打完再儲值,可以有效控制子女話費支出。但消基會針對7件金額儲值型,4件計量型上網儲值卡,共11件預付卡調查發現,電信儲值卡100%都違規訂定使用期限,更有5家業者制定餘額退費期限,甚至還要收取保管費。

 抽查的預付卡銷售商包括遠傳、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威寶、亞太、家樂福、7-Eleven等,全部都設有使用期限,用戶每次儲值需在一定的時間內使用,業者通常限制為180天,上網儲值卡更只有30天,用戶在期限內再次儲值才能再展延180天或30天,這些規定100%違反規定,並非消費者儲值後就能一直使用到儲值金額用完為止。

 預付卡儲值金額若在時限內未使用完,部份電信業者可以申請退費,但部份業者規定只能辦理移轉,將預付卡內剩餘金額轉移到同一家業者月租費門號帳上,若用戶超過6個月沒有申辦轉移,剩餘儲值金額會保留,但會收取保管費直到扣完為止。

 消基會指出,一般購買禮券不因只消費部份金額,就被要求將剩餘金額在一定期限內消費完,但電信儲值卡卻有使用期限,除非再次儲值才能延後使用,但儲值金額用不完還要消費者再儲值才能繼續使用並不合理,且違反規定。

 消基會表示,電信商品或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在2007年通過,該年6月消基會首次抽查即100%違反規定設定用戶使用期限,今年再再次調查仍是100%違反規定,部份業者甚至規定屆期金額歸零,NCC應加強督導業者,消費者選擇儲值卡也應注意業者相關規定。

 NCC回應,依電信禮券定型化契約規定,逾期未使用完的傳輸量,用戶沒有特別聲明,應自動用以折抵通話費。消費者購買預付卡為不記名的禮券商品服務,依規定不得限制使用期限,NCC將會督促業者落實規定改善。
頻道:流行時尚 分類:消費資訊
採訪:麻念台 日期:2014/3/14 下午 03:29:28
關鍵字:消基會,預付卡,儲值卡,遠傳,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威寶,亞太,禮券,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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