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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將專章規範派遣 六大行業禁用派遣人力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0/1/8 下午 06:08:00 / 人權社會

 勞委會即將進行勞基法大翻修,將首度針對數十萬派遣勞工增訂「派遣專章」,並以負面表列方式規定派遣行業,初步明定醫療、保全、飛行、航海、公共運輸行駛與維修、採礦等六大行業不得採用派遣,各行各業都不能以派遣勞工替代參加罷工之勞工工作,最長派遣期限只有二年。

 近年來企業為了節省人事成本,大幅進用派遣勞工,針對派遣等非典型僱用勞工逐步增加,外界一再要求勞委會應另定專法保障派遣勞工權益,勞委會最後決定不採專案立法,而是在勞基法中增訂「派遣專章」,至於那些行業不適用勞動派遣,或適用的行業該如何規範,仍在檢討,還未定案,預定下週公告初步研擬的草案,聽取各界意見。

 勞委會提出的勞基法修正草案,基於保障正職員工,派遣勞工比例將不得超過事業單位員工總額的10%,且要經勞資會議同意;但如果半數以上員工加入公司工會,且經團體協約約定,那麼派遣勞工比例可以提高到30%。但各個事業單位都不能以派遣勞工替代參加罷工勞工工作,最長派遣期限為二年。未來各行業進用派遣勞工,將採「登記制」,每年一月及七月定期申報,以利管理。

 勞委會表示,未來各行業進用派遣勞工,將採「登記制」,每年1月及7月定期申報,一旦建立派遣登記制後,未來政府單位更能有效掌握派遣勞工人數及進用情形。

 但目前勞工團體對修正案內容不滿意,揚言會自提建議版本,要求擴大禁止派遣對象,將所有政府公部門、營造業、食品業其勞委會限制罷工的行業都納入。勞工團體估計,台灣現在約有20萬派遣人力,但勞動權益並無保障。
頻道:捐贈贊助 分類:人權社會
採訪:歸鴻亭 日期:2010/1/8 下午 0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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