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檢方引用總統誓詞 代表司法尊重憲法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08/12/21 下午 01:35:00 / 人權社會
總統馬英九今日出席中華民國釋憲60年研討會開幕典禮時表示,相關案件檢察官在起訴書裡提到憲法第48條,就是總統就職時所作的宣誓,讓他一方面覺得感動,另一方面也有所警惕。
馬總統是突然脫稿演出,雖沒有點名起訴書寫的是誰,但沒有人聽不懂這是他對於陳前總統被起訴,首度打破沉默表達的看法。
馬英九表示,總統就職宣誓所講的第一句話,「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法律」,最後一句話,「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宣示和承諾。
他同時說,現在的司法界比過去的10年、20年、甚至30年更重視憲法,就代表更進步。
馬總統在研討會上還提到有關,受羈押是否應該上手銬,看守所內的人權,還有檢察官行使羈押權是否合乎人權等議題,認為都可以有檢討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