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賓影城外食加收清潔費 北市府查核結果已改正
新網記者林富貴台北報導
2010/3/2 上午 10:12:00 / 人權社會
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昨日會同消保官至北市「國賓影城—微風廣場」,就該影城實施之禁帶外食加收清潔費新台幣50元進行調查,現場並未發現任何加收清潔費之公告及加收事實。
春節期間,台北市「國賓影城—微風廣場」張貼公告,預定3月1日起攜帶外食加收清潔費50元,引發各界爭議,行政院新聞局隨即於2月24日發文要求「國賓影城—微風廣場」,如對觀影民眾加收50元清潔費,即為規避「電影片映演業禁止攜帶外食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已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請「國賓影城—微風廣場」立即改善,並請縣市政府積極輔導管理,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北市府觀光傳播局表示,本於地方主管機關之權責,輔導業者的立場,年後除持續與業者積極溝通外,並已於該影城預定加收清潔費首日,會同消保官至現場查核實際情形,業者已自行改正,已無張貼加收清潔費公告。
由於並未發現「國賓影城—微風廣場」加收50元清潔費之事實,觀光傳播局強調,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有關攜帶外食加收清潔費一事,該局仍持續關切北市電影院業者作為並加以輔導,若發現不符規定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規定限期改善,屆時未改善者,則依同法第58條規定,處以新台幣6萬元至15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