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道全面禁菸 最高將罰1萬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0/12/26 下午 08:11:00 / 社會福利
抽菸的隱君子注意,行人地下道現在開始納入禁菸範圍,被稽查人員查獲,或遭到民眾檢舉,最高可處一萬元罰鍰。
衛生署表示,菸害防制法公布後,室內工作場所與公共場所都不可以抽菸,但人行地下道並沒有列入,成為灰色地帶,衛生單位接到民眾反映,有人在人行地下道內抽菸,衛生署正式公告,全國人行地下道屬於菸害防制法規定的「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以及遮蔽屋頂的半開放空間,都列入禁菸區。
該署指出,過去的禁菸區是各地方政府自行認定並公告,這是新法上路以來,第一個由中央統一公告的禁菸場所,對於捷運與地下道樓梯末端延伸至出口處是否應該列入禁菸範圍,地方政府可以自行認定。
衛生署已要求各縣市衛生局在人行地下道出入口張貼禁菸標示,未張貼禁菸標示,負責管理地下道的各縣市工程處,也會被罰一萬到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