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昨執行北中南5死囚槍決 3人捐器官救20人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1/3/5 下午 06:10:00 / 人權社會
法務部昨天再度簽下死刑執行令,5名死刑犯伏法,其中3人同意器官捐贈,總共救了20個人。
台北監獄的管鐘演及高雄監獄的王國華、莊天祝,分別捐了心臟、肝臟、眼角膜、腎臟,遺愛人間,其中3名換心重生;另2名死刑犯鐘德樹與王志煌並未同意捐贈器官。
對於法務部執行5名死囚槍決伏法,廢死聯盟批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總統馬英九今日表示,「沒有!」行政院長吳敦義也說,「哪一個是冤枉?」
法務部昨夜槍決5名死囚後,全台已定讞死囚數,目前遞減為40人。
該部特別表示,昨天槍決的5名死囚都已詳細閱卷,排除誤殺可能,與空軍士兵江國慶案不同,另外,雖然聯合國兩人權公約明白揭示生命權為首要人權,但並未明文規定廢除死刑,也不否定未廢死前,依法執行死刑的合法性,台灣依法執行死刑,沒有違反兩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