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團體文化交流屢遭刁難 台灣工作許可申請標準過時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報導
2017/4/10 下午 09:01:19 / 文化藝術
小劇場邀請外國藝術家來台交流,因法令問題屢遭刁難,波蘭具代表性劇作家米浩.瓦恰克(Michał Walczak)2月來台講授編劇技巧,卻遭稽查開罰。
|
自然而然劇團在臉書介紹邀請波蘭劇作家瓦恰克來台開設工作坊。(歸鴻亭翻製) |
今年2月,自然而然劇團邀請波蘭劇作家瓦恰克來台開設工作坊,教授編劇技巧,該團負責人鄒雅荃表示,依照外國人就業服務法申請F類(藝術及演藝工作人員)工作許可,但遭勞動部以劇作家沒有演出,不符合上台演出的規定要求,要求劇團改以A類(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申請。
鄒雅荃表示,但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申請A類資本額須達500萬、平均年營業額須達1000萬,以台灣小劇場規模根本不可能達到門檻,該團根本無法有500萬營業額,考量波蘭工作坊已獲得台北市補助必須舉行,只得在沒有工作證的情況下請瓦恰克授課,結束後劇團隨即遭到台北市勞動局稽核開罰。
她說,3月初已經偕同立委陳學聖、勞動部、文化部與劇團代表等,針對自然而然劇團一案召開協調會,要求文化部協助勞動部對相關法令從寬認定,讓導演、舞台、燈光設計等專業人士都能納入F類演出人士,近期內也會發動臉書串聯,號召藝文界人士加入連署,提供勞動部和文化部修法上的諮詢和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