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新增物種 6月30前辦理登記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7/6/26 下午 07:17:17 / 生態環保
農委會106年3月29日公告修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自106年5月1日生效,名列CITES附錄二物種,包含豬鼻龜等197種野外族群受生存威脅之兩爬野生動物已公告為保育類野生動物,民眾如於公告前即已持有豬鼻龜及其他新增公告野生動物,提醒應於106年6月30日前向所在地縣市政府完成登記,以免後續變成非法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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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左上至右下依序為瑤山鱷蜥、琉球地龜、豬鼻龜、眼斑龜黑胸葉龜與黃頭廟龜。(林務局提供) |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第1項規定,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前即持有豬鼻龜等197種保育類野生動物者,應於公告生效後2個月內(6月30日前),攜帶相關申請書表及證明文件(飼主身分證明文件、可供辨識之動物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華盛頓公約輸出許可證),向所在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始得繼續飼養或持有。
林務局表示,保育類野生動物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輸入、輸出、買賣、陳列、展示、繁殖。6月30日受理登記期限截止後,林務局將與地方政府加強稽查水族寵物店及網路訊息,若有非法輸出入或販賣等情事,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處理,請切勿以身試法。
詳細名錄可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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