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牙產製品全國稽核 查獲違法陳列販賣105件
新網記者王雅溱台北報導
2017/7/11 下午 07:33:18 / 生態環保
林務局聯合全國各縣(市)政府、警政署保安警察第7總隊於6月26日起至7月9日,展開為期兩週的象牙產製品違法販賣或陳列、展示稽核行動,訪查商家252家次、動員124人次,計查獲違反案件3案、象牙產製品105件,已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辦理後續偵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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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牙產製品查察及違法交易之查緝列為重點業務項目,定期與不定期辦理稽查工作。(林務局提供) |
野生動物盜獵及非法貿易為生物多樣性減少的主要因素之一,列屬毒品和武器之後的第3大非法貿易項目,其中非洲象因其象牙為雕刻之良好材料,不法人士在覬覦其價值下,販售獲取暴利,使得大象族群銳減。根據國外調查資料,目前非洲大象僅存約40萬頭,而每年仍發生3萬到4萬頭非法獵殺大象事件。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規定,「象牙」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之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為保障原持有象牙製品店家之權利,目前國內除84年全面禁止象牙交易前商家既有且已辦理登記之庫存品,在經過縣市政府審核許可後可進行買賣,每年均須申報交易情形並接受例行清點查核外,坊間已無任何新品象牙的許可買賣。而各縣市政府平時即將象牙產製品查察及違法交易之查緝列為重點業務項目,定期與不定期辦理稽查工作,因此,所有象牙產製品在國內的商業行為目前都受到嚴格控管。
105年10月於南非約翰尼斯堡舉行的第17屆《華盛頓公約》(CITES)締約國大會,決議應加強大象保育議題,與會各國並咸認國際間應共同合作打擊大象非法貿易利用。為呼應國際思潮,善盡保育國際責任並落實臺灣致力保育大象行動,林務局聯合22個縣(市)政府及警政署保安警察第7總隊,研擬「106年度非法象牙產製品聯合查緝執行計畫」。
林務局表示,本次全國聯合稽查行動中,由臺北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會同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及當地警察人員突擊行動,於行天宮附近古董商場,查獲2家非法販售象牙商家,其中當場於陳列櫥櫃中查獲各式象牙產製品105件及8件疑似保育類動物-玳瑁飾品。此次行動計查獲非法販賣象牙3案,顯示國人保育意識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