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劍潭公園石狛犬一阿一吽獲古物指定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7/9/18 下午 05:49:50 / 民俗古蹟
臺北市立文獻館今日公告公告「劍潭公園石狛犬(原臺灣神社石狛犬)」1對2件為一般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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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潭公園石狛犬(原臺灣神社石狛犬)」其一。(臺北市立文獻館提供) |
臺灣神社為戰前位階最高的官幣大社,石狛犬為少數遺留下的傳世物,戰後移至劍潭公園,為同時保存原物件日本時期屬臺灣神社遺留物,故命名為「劍潭公園石狛犬(原臺灣神社石狛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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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潭公園石狛犬(原臺灣神社石狛犬)」其二。(臺北市立文獻館提供) |
該對古物為西元1902年(明治35年)由「臺灣陸軍高等官」奉納,具備典型的日本狛犬的造型風格,用材為當時日本國內上等本御影石(花崗岩)雕鑿而成,造形大器,渾厚簡樸,裝飾文雅,反映20世紀初日本海外神社之中,官幣大社社格的宗教物質文化,同時具稀有性,且年代已歷百年之久,保存狀態完整良好,為全臺傳世的戰前神社相關文物中,年代最早的一件純日本風格的狛犬,尺寸也最大,相當稀有珍貴,就宗教史、文化史、藝術史的角度,指定本件提報古物對於有關之學術發展都具有無可取代的意義。
臺北市目前指定為一般古物有48件,文獻館表示,文化資產保存法已於民國105年7月27日修正通過,已請警察局對轄區指定之古物加強巡查,並樹立告示以加強宣導,對於毀損或竊取國寶、重要古物及一般古物,也定有「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罰責,以加強對古物的維護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