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文化部文化體驗內容徵選補助"受理申請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8/3/1 下午 05:18:09 / 文化藝術
文化部推動文化體驗教育,鼓勵藝文機構及藝文工作者提供增加學生對於藝文感知能力的文化體驗內容,增進藝文欣賞的途徑,訂定「文化部文化體驗內容徵選補助作業要點」,受理申請期間自107年3月5日至107年4月10日止。
這項補助要點係為結合學校教育辦理,提案內容可配合學校正規課程時間、校外教學時間等時數進行規劃,授課型態可為校內體驗、校外體驗、校內及校外混合體驗等。補助類別包含電影類、視覺藝術類、音樂及表演藝術類、文學閱讀類、文化資產類(包含建築、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等)、工藝設計類。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之藝文工作者、經政府立案從事藝文推廣活動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行政法人、演藝團體、公司、行號,以及依法設立登記之民間表演場館、美術館、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等,均可申請。
文化體驗教育為文化部與教育部共同合作推動,申請者如獲補助,需配合參與文化部共創平臺,與文化部委託之專家學者、試點學校共同修整體驗內容,修整完成適合推廣之內容,將上傳教育部「藝拍即合」網站,以擴大媒合更多學校運用。
文化部期待文化體驗教育的推動,可以深度結合文化與教育雙方資源,讓學童可以有更多機會感受及體驗文化之美。本要點由本部所屬4個生活美學館協助辦理,申請人可依辦理地點向該區督導之生活美學館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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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宜蘭縣、連江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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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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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高雄市、臺南市、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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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花蓮縣、臺東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