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
加至最愛
檢視信箱
進入商場
前往藝坊
 
現在時間 現在時間

Hi, 您尚未登入喔! 會員 登入 註冊

略過巡覽連結

行政院通過"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
國際競爭關鍵時刻積極提升我國文化內容應用產業化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8/3/8 下午 01:04:11 / 電子政府

 行政院今日院會通過文化部提出的《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5條、第7條、第30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積極推動成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作為連結政府與民間的專業中介組織,協力提升國內文化內容的應用及產業化,形塑臺灣文化品牌,以國家隊概念進軍國際。

 這次《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共計35條,包含文化內容策進院的業務範圍、經費來源、組織運作方式,以及監督機關文化部對該院的監督機制等。另《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5條、第7條、第30條修正草案,則是完備設立文化內容策進院的法源依據,兩法案將同時送請立法院審議。

 文化創意產業的源頭來自國家文化底蘊,文化內容為文創產業的核心,在地素材或題材透過文字、圖像、影像、聲音等表現形式,不斷衍生創作與累積價值,進而造就龐大內容商機,並帶動產業發展,積極進行國際傳播。惟我國文化內容產業發展長期處於市場規模有限、產製量不足及人才流失等困境,且在數位科技蓬發展下,直接面對外來文化產品的挑戰,我國亟待從振興文化內容出發,提供產業所需專業支持,全面性扶植文化內容產業發展。

 文化部表示,檢討過去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推動之財團法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其原有研究調查、提供政策建議為主之功能,已不足以解決產業斷鏈問題,經參酌國際趨勢,以及為確保遂行扶植產業發展之公共任務,爰規劃改以設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

 該部推動文化內容策進院作為連結政府與民間之中介組織,將落實臂距原則,聚焦振興影視音、ACG、出版等文化內容產業,發揮研發調查、人才培育、題材開發、營運國家文化記憶庫、建構文化金融體系、多元資金統籌及媒合、文化科技應用等功能,以催生產業生態系,進而積極拓展通路,進行文化國際傳播。透過內容振興、產業整合二面向加強推動,完備從產製端到市場端之專業支持體系,更重要的在於打造共同平台,促進資源整合、跨域合作與資金投入,並與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電影中心、台灣創意設計中心等中介組織成為協力夥伴,以「國家隊」概念發展文化內容產業,逐步建全文化產業生態系。

 文化部指出,文化內容產業為驅動我國經濟成長、產業創新升級的重要動能,在各國均已集中資源投入文化內容產業的國際競爭關鍵時刻,推動建構產業專業支持體系的文化內容策進院已刻不容緩,盼各界支持並共同期許。
頻道:數位傳播 分類:電子政府
採訪:歸鴻亭 日期:2018/3/8 下午 01:04:11
關鍵字:文化內容策進院,文化創意產業

留言版

文章主題
(回覆時可不用填)
姓 名
評 等
    
Email
驗證碼
ABC (有分大小寫)
留言內容

回覆主題
圖片
     

閱讀更多歸鴻亭報導
歸鴻亭報導列表

閱讀更多新網專題
新網專題列表

閱讀更多新網新聞
新網新聞列表
里仁推廣國產雜糧有成 獲農糧署頒贈感謝狀
產業經濟 2024/11/14 下午 06:10:06
排灣族手紋耆老李直英Liveges Rusiguwan辭世
回憶紀念 2024/11/13 下午 07: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