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募資藏風險 預購模式逾4成不符"消保法"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8/7/27 下午 06:00:18 / 消費資訊
,認同該提案的群眾,可用預購或贊助等方式,出資協助提案實現;若在限定的時限內達到事先設定的募資金額目標即算募資成功,反之則為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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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游開雄說明群眾募資風險高達4成。(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供) |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依《群眾觀點》網站於今年3月發布的「2017台灣群眾集資年度報告」統計所示,106年集資人數最高的專案為「日星鑄字行銅模修復計畫」,參與人數為6,118人;而集資計畫金額排行第1名商品為「flyingV」募資平台上的「POIEMA空氣淨化器」,募集金額高達69,192,211元;且在此排行榜上的前10名加總金額竟逾215,643,128元,比105年的集資計畫金額排行前10名加總金額增加2,600多萬,顯示消費者對於這種直接向製造商或設計者購買的新型消費型態接受度持續提高。
目前國內外較常見的群眾募資模式主要為以下幾種:(1)捐贈模式:出資者認同該提案理念,將錢捐贈給提案者,屬完全贊助無任何回報。(2)股權模式:出資民眾可獲得募資者公司之股份及分紅。(3)回饋模式:提案者提供回饋品、優惠券等商品給集資者,其紀念意義較大於實際價格,如反霸凌活動的明信片、流浪動物展覽的門票等。(4)預購模式:此模式與回饋模式相似,出資民眾可用較優惠價格取得預購商品,未來也是最先使用到該商品之民眾,費用通常較回饋模式高,且民眾對商品期待也較高。(5)借貸模式:民眾出資,募資者事後返還資金並加計利息或紅利。台灣較常見的則為捐贈模式及預購模式;捐贈模式因不提供回饋,故較少有爭議,而預購模式則會有產品延遲出貨、品質落差大、商品有色差、甚至有無法履約等問題,對民眾影響較大。
消基會認為,群眾募資中的預購模式,提案人與集資者間既有商品預購之約定,即應認有消費關係;爰此,本會於7月初起調查國內最常為民眾使用且平台上有提供預購模式提案的群眾募資平台,檢視其自訂規則有否對集資民眾不合理之處,如專案進行中可否取消贊助、贊助的提案若失敗其贊助金額能否退還等。並在其平台上隨機挑選數個仍在進行中或已結束的預購型募資提案,調查該提案內容是否符合《消費者保護法》之規範。
這次調查日期為7月8日至7月25日,調查結果提案回饋無法產出,群眾募資平台自行訂定免責條款,而預購型募資提案屬消費關係,逾4成提案卻未符合《消保法》民眾向業者反映並訴求退貨,業者卻表明「此為募資,並非是網購,如拆封後便不能退貨」,並告知民眾待軟體更新後問題皆會改善;但業者更新軟體後,程式卻出現「停止運作」且直接關機,業者又堅持無法退貨,民眾求助無門,只能自認倒楣。因此延遲出貨應即時告知,避免消費者求助無門。
消基會提醒,在提案者無法履行自行訂定的履約期限,且又不願意退款的情況下,消費者得依《民法》第229條第1項「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向提案者請求遲延交貨的損害賠償,或依《民法》第254條「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向提案者催告應限期履行,逾期則解除契約返還買賣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