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氏強調官民雙版均明文禁止"電子煙""加熱式菸品"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8/10/5 下午 05:44:47 / 生態環保
「加熱非燃燒菸品」堆積在海關的亂象,導致立法委員提案以「其他菸品」的方式來管理,董氏基金會強調,海關依法查扣這種「加熱式菸品」,即可執行退運或銷毀,不會發生立委擔心的海關權責混亂的問題,更不可將執法不利與菸害防制問題混為一談。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指出,「加熱式菸品」仍未經科學完整檢視其危害程度,是屬新興菸品,各國對這類菸品的無知,不等於這類菸品無害。台灣目前《菸害防制法》對於「其他菸品」管制最為寬鬆,若將「加熱式菸品」歸類於「其他菸品」,將變成幫菸商開大門走大路,對國人健康造成莫大威脅。
事實上目前通過行政院審核送進立法院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以及由125個民間團體籌組的台灣拒菸聯盟提出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一致朝向「禁止電子煙、加熱式菸品等新興菸品」,而兩個版本都已完成一讀交付衛環委員會審查,台灣拒菸聯盟籲請立法委員積極修法,明文禁止電子煙、加熱非燃燒菸品等新興菸品,以確實維護國人健康及預防青少年加入吸菸行列。
姚思遠表示,傳統紙菸盛行百年後,至今每年造成700萬人死於菸害,10年前電子煙上市,因定位模糊及各國法律空窗,以精美新穎多變化的外觀及口味吸引青少年,創造龐大商機;在各國政府忙於應付電子煙之際,菸商2014年底再推出模仿3C產品包裝的「加熱非燃燒菸品」,菸商強勢行銷「傳統紙菸」、「電子煙」、「加熱式菸品」等三種金雞蛋,擴大建立尼古丁成癮的忠實顧客群,讓菸害防制好不容易略有成效的各國政府疲於奔命。
「加熱式菸品」由菸草製成,客觀研究顯示所釋出之尼古丁與揮發性有機物如乙醛、乙酮、丙酮等,其濃度接近燃燒式紙菸,且仍能檢出甚多致癌物質,即便有害物質暴露減少,並未等同實質健康危害隨之降低;研究也顯示「電子煙」多含有尼古丁、甲醛、乙醛、丙二醇、丁二酮、多溴聯苯醚、重金屬及香料等有害物質,不僅對健康有傷害,還潛藏爆炸的危機,甚至會遭有心人在載具中放入毒品。
姚思遠強調,目前澳門、泰國、新加坡、澳洲皆全面禁止「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香港現正發動聯署,有超過2.6萬個企業機構及市民連署支持「全面禁止電子煙及其他新菸草產品」;連第1個出產「加熱式菸品」的美國,至今美國食品藥物管理署仍未核准開放,台灣萬萬不可在菸商壓力下,因無知而貿然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