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消基會6都夾娃娃機調查 籲主管機關速訂管理辦法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9/4/3 下午 06:18:34 / 吃喝玩樂
夾娃娃機如雨後春筍地在台灣各都會的大街小巷氾濫出現,即便是量販店、百貨公司裡都出現有夾娃娃機的蹤影。原本夾娃娃機所販售的是「歡樂」和「休閒」,所以,販售絨毛玩具、文具等一般性商品,無可厚非,只是好玩;然業者為追求商業利益,開始丟進「博」和「搏」的概念,於是金銀珠寶、菸酒、檳榔、情趣商品和活體生物(龍蝦、螃蟹、烏龜等)出現在夾娃娃機裡,踩著違法的紅線,不但挑戰主管機關的公權力,更威脅父母與學校的道德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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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保處與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針對夾娃娃機商店設置之地點、陳設之內容物及其標示等分別進行查核與訪視。(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供) |
行政院消保處與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兒童節前,針對夾娃娃機商店設置之地點、陳設之內容物及其標示等分別進行查核與訪視,除提醒消費者切勿沈迷外,更應慎選機台,以免破財又投訴無門,進行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和高雄等6都夾娃娃機與校園距離、販售商品內容等項目的調查。
本次調查係於108年1月2至20日為止,消基會發動台北、台中、台南和高雄4地志工團志工分別於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和高雄市等6都之國中小學校附近,以隨機抽樣方式調查夾娃娃機店,共計調查143家夾娃娃店。目前市面上俗稱的夾娃娃機,主管機關係以「選物販賣機」稱之,且訂有所謂「夾娃娃機」得評鑑為「非屬電子遊戲機」之評鑑參考標準,並已實施在案。所以可知,並非所有的夾娃娃機(選物販賣機)都屬於「電子遊戲機」的範圍,也因此可確知,並非所有的夾娃娃機(選物販賣機)都適用「電子遊戲場業管理」相關規範。然而消基會認為,夾娃娃機已然氾濫林立,茲為保護青少年和消費者的權益,經濟部實應考量將非屬電子遊戲機範疇的夾娃娃機(選物販賣機),也應比照電子遊戲場業之相關管理措施,管理商品內容、設置距離,以及公安、商品標示、品質等項目,以維護青少年及消費者的使用安全及其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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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與消基會提醒消費者切勿沈迷外,更應慎選機台,以免破財又投訴無門。(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供) |
這次調查中發現夾娃娃機台陳列內容:除絨毛玩具、公仔、文具等之外,尚有電子菸具、交友盒(提供女性聯絡資訊)、女性內褲、性感動漫商品、性感娃娃、成人玩具、按摩棒等,涉及未成年消費者不宜玩耍或購買之商品。此次消保處主動展開調查,期待相關主管機關及早清楚明訂夾娃娃機商店的管理辦法,保障國人消費安全與權益,也讓此一業態的業者能有所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