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獎勵漫畫創作及出版行銷即日起受理徵件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20/10/30 上午 11:48:16 / 動漫同人
文化部為促進臺灣漫畫產製量能,豐沛臺灣原生文化內容,今發布「漫畫創作及出版行銷獎勵要點」,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鼓勵以紙本或數位形式創作並公開發表、出版發行及行銷推廣之原創漫畫創作計畫。本要點為新版漫畫輔導金,將資源挹注創作端,期提升臺灣漫畫與圖文創作的能量,並以獎勵取代補助,簡化核銷程序,讓創作者及團隊能更專心於創作,個人最高獎勵金額為新臺幣60萬元、團體最高獎勵金額為新臺幣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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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獎勵漫畫創作及出版行銷。(文化部提供) |
文化部表示,原創漫畫是影視產製重要的文本來源,也是ACG(Animation動畫、Comics漫畫、Games遊戲)產業重要的基礎,文化部前於107年推出「原創漫畫內容開發與跨業發展及行銷補助作業要點」,以前瞻特別預算支持國內漫畫產業發展,3年來總計補助315件作品,迄今已產出期刊及單行本等累計達340本,開創出多元題材、百花齊放的臺漫新風貌。其中有不少作品獲得國際重要獎項肯定,如阿尼默《小輓》獲2020義大利波隆那兒童國際書展拉加茲獎童書獎青年漫畫類首獎;61chi《城市裡,有時候》獲日本國際漫畫獎入賞(銅獎);《波音漫畫誌》及《熱帶季風》入圍法國安古蘭漫畫節另類漫畫獎等。
文化部說明,為持續累積國內漫畫內容產製能量,明(110)年起,將政策重點聚焦於需長期累積及孵育的原創漫畫內容創作,並將所需經費回歸文化部預算編列,以穩定政策資源支持;另因應文策院108年成立,文化部經盤點相關資源,將與該院協力以分工合作方式促進臺灣漫畫市場拓展及人才培育,強化媒合跨產業合作與投融資挹注,逐步健全漫畫產業生態系。
本次獎勵作業一律採取網路申請,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間受理收件,連同應檢附之文件資料至
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歡迎各界踴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