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臨會修農漁會法就服法 被批選後圖利樁腳財團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1/19 下午 10:19:04 / 電子政府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先三讀通過了農漁會法修正案,其中針對農漁會代表的資格原本規定觸犯刑法及貪污賄賂等罪名不得參選,但現在增訂宣告緩刑者不在此限;下午也修正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將產業外籍勞工、家庭幫傭、社福外勞及遠洋外籍漁工等外勞在台期限,全部從9年延長為12年。
雖然勞團與民間團體抗議不斷,臨時會三讀通過農漁會法及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以及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將外勞在台工作年限,由9年延長為12年,引起民進黨立委和勞團強烈反彈。
勞團憂心,延長外勞工作期限,將排擠本國勞工的工作機會,過度依靠外籍看護,對長照體系接軌,將有負面影響。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則出面說明,表示此次修正案是在總額不變的前提下,讓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外勞,能再度引進,其中須經過國內合法召募程序,符合聘僱外勞申請資格條件,引進後仍有定期查核,因此沒有外勞增加問題,對台灣勞工權益也不會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