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成效成效不彰 監察院糾正內政部衛生署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4/6 下午 09:32:00 / 電子政府
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政府從民國97年開始推動「長期照護十年計畫」照顧高齡失能者;但監察院調查,認定10年長照計畫缺乏配套、宣導不足,預算編列過高但執行率太低,通過糾正內政部和衛生署。
監察委員尹祚芊和劉玉山調查發現,台灣老年人口比率已從82年的7.1%,成長至100年的10.9%,預計於106年達14.0%,但內政部及衛生署推動「長照計畫」缺乏配套措施,且宣導不足,97年及98年約有3成失能老年人未接受長照服務;內政部及衛生署為消耗預算,99年度調整失能者自行負擔費用比率與申請長照服務條件,評估及理由過於粗糙牽強,服務項目重疊,造成資源重複配置。
尹祚芊指出,內政部、衛生署推動長照服務各自為政,政府未有效掌握失能個案及其所需服務;她也呼籲,內政部應加強改善居家照顧服務員薪資不足的問題,並加強宣導居家服務範圍及內容,保障居家照顧服務員合理工作條件。
她說,衛生署未將地方長照管理中心資源與基層衛生所相互結合,導致行政及執行效率不佳,難以因應逐年成長的長照服務需求。內政部與衛生署對於長照服務員流向醫院擔任看護工作,未能謀妥因應之道,皆有缺失,因此糾正內政部與衛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