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消費權益 消保官為第一人選
新網記者邱榆蕙新北報導
2012/4/10 下午 07:15:45 / 人權社會
一般大眾消費權益受損時,第一時間先想到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新北市朱立倫指出,當消費權益受損時,消保官才是最有公權力為民眾解決問題的人。
法制局長邱惠美表示,今年第一次申訴受理案一共有5,848件,比起去年度多出832件,她認為,是因為消費教育成功落實,使得民眾消費意識抬頭。
她進一步指出,第二次申訴件數是1,296件,與99年度1,437件比起來減少了141件;邱惠美表示,因為各局處在處理第一次的申訴時,認真落實進而降低第二次的提案量。
邱惠美提出,為向民眾提供即時的諮詢及服務,從今年5月起,每周六上午9點至12點,消保官將在中和、板橋、三重、新店四個區公所做巡迴服務。
另外,目前全國都設置1950的消保諮詢專線,從早上8點至6點,中午不休息,採兩線輪值服務,民眾若晚上有問題還可使用夜間電話留言,隔日早上即有專人回覆,確保消保諮詢不漏接。
邱惠美說,在深坑、貢寮、雙溪、三芝、烏來、石碇等10個區域,已建置了E化消保諮詢服務,從4月份上線運作,讓民眾透過視訊接收更清晰的諮詢服務。
此外,該局將配合其他局處於戶外,辦理各項消保宣導的活動,其中包括消保教育向下紮根,使學子了解消費安全,將在今年10至11月舉行消保常識作文、漫畫、壁報競賽,希望讓民眾感受到「處處有消保,消費好放心」。
朱立倫表示,消保官少有機會與市民直接接觸,因此,一般民眾對於消保體制、消保官等不太了解,多數人對消費保護會最先想到消基會或消費者專線等,其實,消保官是最能直接,使公權力為民眾把關、處理消費糾紛的人。
他呼籲,除了法制局,各局處也要配合該局的專業能力,齊為消保業務做整體提昇,另外,他指出,各區公所的法律諮詢業務,經統合、協調、及完善的教育訓練後,將有效提高為民服務的品質。